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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红寺堡区自然资源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总结报告
时间:2024-02-28 来源:红寺堡区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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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区政府:

2023年以来,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密围绕年度重点工作,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总体工作目标,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取得了较好的成果。现将法治政府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始终把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切实增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一是严格落实法治建设职责。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与局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召开党组会议定期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及班子成员述法报告。紧扣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红寺堡区〈法治社会建设指标体系〉责任分工及2023年重点任务措施清单的通知》(红法办发〔202312号)要求,全面梳理法治政府建设的重点任务,抓紧补短板、强弱项,以建设指标体系促提升,纵深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二是推动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坚持发挥关键少数垂范带动作用,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重点学习内容,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2023年以来,组织开展干部政治理论学习43次、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学习32次、党组会议29次、党组(扩大)会议学法21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6次、党史学习教育21次、撰写心得体会400余篇。开展主题教育集中学习12次,学习身边榜样6人,交流讨论6次。充分结合宪法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宪法法律知识、法治政府建设在线学习测试平台在线答题,新晋职人员和新进人员宪法宣誓、庭审旁听等活动,不断提高自然资源系统干部职工法治素养。三是统筹推进八五普法工作加快自然资源系统法治机关建设。局党组充分发挥法治政府建设领导核心作用,将法治政府建设和普法依法治理纳入工作重点。制定本年度的普法宣传计划,明确了普法重点和具体步骤,有力有序开展了八五普法工作。同时,开展八五普法中期自查工作,发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按照上级有关工作要求,积极开展八五普法中期自查工作,做到了边检查、边改进、边提高的目的。四是加强普法宣传活动,营造法治社会氛围。完成2023“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2023年红寺堡区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等主题宣传活动,并形成活动总结上报相关部门。通过“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6.16”安全生产月、“4.15”国家安全日、“6.25”全国土地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宣传日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开展大型宣传活动共演出法治节目1场次,开展普法宣传活动10场次,累计宣传对象5100余人次,主要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自然资源领域法律法规政策知识,提升群众熟悉自然资源热点问题的法律法规及政策,强化全民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

二、坚持高点定位,全面推进自然资源法治建设

紧盯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切实推进法治建设各项任务落地落实。一是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严格落实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持证上岗制度,2023年新增执法人员7人,更换行政执法证共计20人,目前,持有执法证共计29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作为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对执法案件各环节进行全过程记录,对重大执法决定进行法制审核。并及时将行政处罚事项在政府门户网站和宁夏十公示信息报送系统予以公示;认真办理司法建议和检察建议,办结并及时回复司法建议2件、检察建议3件;积极参加上级部门及红寺堡区司法局关于案卷评查活动,有效提升了执法记录、执法文书、案卷制作质量,行政执法水平得到明显提高。2023年,办理查处3件违法案件,改变林地用途案2宗,矿产资源案1宗,共处罚9.513万元。二是严格执行重大事项依法决策制度。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重大行政决策、重点工作、重大项目、重大资金支付和改革任务全部经党组集体研究决定;对涉及法律问题,及时征求法律顾问意见建议,法律顾问并审改合同65份,出具了书面法律意见书107份;参与专项法律事务12次;其中出具书面意见7份,确保各项决策依法依规。清理4件规范性文件,经业务站室研究讨论和法律顾问审查,保留2件,2件废止。三是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2023年行政诉讼案件5件,行政复议案件1件,民事案件9件;行政负责人出庭率为100%,所有行政案件均由班子成员出庭应诉。四是全面推进社会诚信建设。及时将企业和个人在自然资源局办理的非涉密行政许可事项信息和其他管理服务事项信息录入宁夏十公示信息共享平台信用吴忠系统,2023年共录入行政许可信息137条,通过互联网+监管系统,认领职责权限内事项10项,行为清单编制完善率100%,系统中录入执法人员27人,执法人员信息完善率100%,发布并完成各类日常检查任务12条。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跨部门联合检查2次,随机抽取检查对象14户次,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3人次,发布并完成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任务9次,监管事项行为覆盖率100%五是保障行政执法中当事人合法权益。通过红寺堡区门户网站公示了《关于印发〈红寺堡区自然资源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度〉等四项制度的通知》,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加大对违法或者不当行政执法行为的自查自纠力度,发现违法违纪行为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截至目前,我局暂无追责情况。六是推进政府信息公开。通过红寺堡区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形式公开信息573条,其中:政府信息公开年报1条,机构职能3条,政策解读4条,预决算8条,规划计划20条,人大建议1条,土地及矿业权出让18条,矿业权基本信息查询6条,住宅用地信息4条,涉农补贴9条,意见征集1条、反馈1条,政府信息公开指南1条,行政权力运行2条,法治政府建设1条,行政许可138条,行政处罚3条,政策公开1条,政府开放日2条,部门动态12条,公示公告94条,发布微信公众号信息243条。收到依申请公开10件,办结10件,办结率100%,全部均已依法依规答复。

三、坚持依法行政,全面促进依法高效履职

始终将自然资源工作置于法律、法规的框架下进行,牢固树立依法行政意识,切实履行法定职责。一是从严推进耕地保护。深入贯彻国家、自治区、吴忠市关于耕地保护工作要求,对三区三线划定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数量、位置、地块全部足额分解到各级田长手中,逐级压紧压实耕地保护责任,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66份。我绘制并下发了77份各乡镇、村委会农用地分布图,设置安装了71个耕地监管责任牌和231个界桩,进一步明确了各级田长的耕地保护范围和面积。二是全面加强林草资源管理。认真落实林长制,更新完善三级林长191人,护林员792人,三级林长巡林巡草0.82万次,护林员巡林巡草15.7万次,推动解决林草资源保护发展突出问题3个,林长制实现常态化运行和管理,林草管理全线升级。三是持续强化用地保障。成立5个土地保障工作组,在建设用地、设施农用地、林草用地和临时用地手续办理上,主动出击、上门服务,推动重点产业、重大项目用地、用林、用草快报快审快批。完成建设用地供应67214.5682公顷,其中划拨建设用地41115.5758公顷,出让建设用地2698.9924公顷;供应农业开发用地和设施用地48727公顷,公共设施、基础设施、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用地应保尽保四是加快推进村庄规划编制。统筹村域空间布局,加快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完成自然资源厅下达剩余9个村庄规划编制任务,正在组织县级审查,对2022年编制的39个村庄规划进行修编,进一步完善村庄规划功能布局。五是持续服务城乡建设。完成单独选址项目报批13个,申请农用地转用报批总面积121.0351公顷,完成4个城镇和3个村庄批次报批工作,总面积22.4141公顷。办理规划项目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工程规划许可证145件,出具规划设计条件23件,规划核实验收51件,审定项目规划方案53个。六是深化不动产登记便民利企。积极推行预约上门、简化办理程序、大客户窗口、绿色通道等便民利企措施,全年办理各类不动产登记业务10025件,帮助企业和群众融资36.9亿元,出具各类不动产登记证明5823次,受理查询查档8338次,全程网办各类业务4124件,预告登记全程网办率达84.8%,网络查询量达6716次。减免小微企业登记费17.5万元,实现红寺堡产业园1宗工业用地交地即交证工作零的突破。稳妥化解鼎盛花园35户历史遗留办证难问题,协商解决罗山花园198户被法院查封问题;对符合发证条件的1545宗农村宅基地房地一体全部颁证,对不符合颁证条件的3675宗进行备案。是完善矛盾纠纷排查预警机制,推进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对排查出的各类矛盾纠纷隐患,都要逐事、逐人建立明细台账,实行动态管理。针对群体性信访事件,以发现得早、控制得住、处置得好为目标。对重点人、重点事,要落实责任,明确领导和责任人,研究有效的化解方法,制定化解措施,落实稳控责任。2023年以来,通过公开举报电话、设置举报箱及网络平台受理群众诉求等方式,进一步畅通了信访渠道,规范了办理程序,严格落实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化解责任落实,提高了办理质量和效率。2023年共受理信访事项46件,其中:网上信访36件,红寺堡区委转办信访7件,领导批示件3件,已办结46件,办结率达到100%是强化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成立了自然资源领域防灾减灾(防汛抗旱)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推进自然资源领域防灾减灾及防汛抗旱工作。印发了《2023年度红寺堡区地质灾害防治实施方案》《2023年红寺堡区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方案》《关于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双节期间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通知》《红寺堡区开展2023年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查处违规用火行动工作方案》《关于森林草原防火禁火通告》等文件,明确工作措施,细化工作任务,压实工作职责,进一步落实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的责任机制。与乡镇、林场签订防火目标责任书,实行网格化管理,将各项森林草原防火任务落实到乡镇、村组、管护队、护林员,确保责任有人负,山头、林草区、坟墓区有人守。红寺堡区现有各类灭火器具380台,二三号工具、组合工具726件,防火套装2854套,野外生存装备240套,通讯装备30台,隔离带设备16台(拖拉机1台、割灌机15台)。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无缝隙值班、交班制度,落实有火必报、报扑同步程序,值班人员要熟练掌握自然资源厅应急值班实时调度流程,熟练操作宁夏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及时归口上报有关灾害、火情,杜绝迟报、瞒报、漏报的现象发生。并督促各非煤矿山企业储备铁锹、雨衣、雨鞋、手电筒等防汛物资,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安排管理人员带头值班。优化整合乡(镇)、林场、酸枣梁管护站应急扑火队伍7184人,开展森林草原防火培训演练3次,全面提升扑火队伍应急处置技能,确保一旦出现火情,能快速出击,速战速决,确保打早、打小、打了。并给乡(镇)、林场调拨800件(套)防火器材、服装等防火物资,确保在关键时刻拿得出、用得上,把火情消灭在初发阶段。是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积极开展清风行动”“野生动植物保护日”“爱鸟周等野生动物植物保护行动,全年救助野生鸟兽27只,破获非法采捕条纹正钳蝎”2起,收缴非法捕捉的蝎子2.3公斤。

四、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2023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一定的工作成效,但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体现在:执法水平还需进一步提升,尤其是对少部分疑难复杂案件的综合研判处置能力亟待加强;行政败诉风险仍然较大;法治建设力量有待加强等。2024年,我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有关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和要求,持续提升我区自然资源领域依法治理水平。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持续推进依法履行职责。深化自然资源放管服改革,动态调整部门权责清单;结合形势变化、群众需求,持续调整优化自然资源政务服务;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二)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坚持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广自然资源违规巡查平台,聚焦重点领域和执法薄弱环节,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法规知识培训,严把案件质量关,提升行政执法水平。

(三)加大自然资源普法宣传力度。坚持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高标准开展八五,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不断提高自然资源法律法规的社会知晓率,推动普法工作与业务工作的深度融合。有效运用新技术、新媒体,不断丰富普法形式,培育人社法治文化。



吴忠市红寺堡区自然资源局        

20241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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