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区政府:
根据《关于报送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的通知》要求,现将2023年统计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主要做法、存在问题和下步思路总结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联动,提质增效,深入开展统计执法。制定了《红寺堡区统计局2023年全区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积极克服执法力量不足问题,配合吴忠市统计局开展执法检查企业13家,邀请市局支持开展执法检查企业5家。先后深入工业企业、建筑业企业、贸易企业等,针对营业收入、能源消耗、从业人员工资总额、总产值、销售额等指标进行了检查,发现1家企业商品销售额未按实际发生额计算存在漏统现象、1家企业土地购置税上报数据计算错误问题,下发了责令改正通知书,明确了整改时限,现已整改完成。通过执法检查,有效提升了企业负责人及统计人员的法治意识,进一步规范了基层统计行为,提高了统计数据质量。
(二)规范管理,夯基筑底,广泛开展数据核查。严格执行国家、自治区及吴忠市各项统计报表制度,依法履行统计部门职能,各专业人员每月深入企业开展业务指导和现场数据质量核查,了解和掌握全区统计基层数据质量情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紧盯重点企业、异常数据,以点促面,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机制,推动审核关口前移,不断加强基层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今年以来,核查工业109家、服务业19家、商贸29家、建筑业9家、投资项目42个、房地产项目29个,同时,认真组织实施企业“一套表”数据上报工作,并常态化对“一套表”企业进行数据质量核查,确保“一套表”企业统计数据真实有效。
(三)多措并举,拓广求深,全面开展法治宣教。一是强化法治意识,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干部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运用“学习强国”、干部教育培训网络学院等平台,开展多形式、分层次的学习培训,推动干部职工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做到“两个维护”。二是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将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列入区委党校培训重点内容,全面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以下简称《统计法》),推动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法律法规列入学习计划,区委、区政府学习1次,各部门学习2次,本单位学习5次。三是突破“以会代培”传统培训方式,实施“跟踪培训、点对点、面对面”培训,截至目前,各专业共召开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业务知识集中培训12次,现场“一对一”培训68家企业。及时跟进对新入库投资企业、新入规工业企业完成现场指导培训,全面提高统计调查对象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不敢为、不想为、不能为的依法统计意识。四是制定《红寺堡区统计局2023年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计划明细表》,依托集中宣传活动机制在时代广场、博大购物广场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活动3次,累计发放《统计法律法规汇编》800余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相关内容摘录折页1000余份、统计法宣传品1000余个(条、盒),现场解答群众疑问200余人次,有效加深广大群众对统计法律法规知识的了解,营造良好统计法治生态环境。
二、存在的问题
(一)统计人员业务能力有待提高。多数企业统计人员由会计兼任且在多数企业兼职,造成统计责任心不强,人员变动频繁,部分统计人员统计业务知识缺乏,业务水平参差不齐,对统计方法制度、指标体系、指标内涵、统计口径、计算方法等理解不到位,对数据的收集计算不够全面。
(二)统计的法治意识还不够强。部分企业对贯彻执行《统计法》认识程度不够,对统计工作的重要性缺乏足够的认识,存在重经营管理、轻统计工作的现象,把统计工作简单化,对统计工作还没有真正重视起来,导致基层单位统计工作与统计报表制度要求有差距。
(三)统计执法力量还比较薄弱。我局在编人员少,执法力量薄弱,无法满足统计执法监督工作需要。大部分工作由外聘人员承担,外聘人员流动性大,没有执法权,从而影响统计工作的稳定性。
三、2024年工作思路
(一)抓住“关键少数”,确保依法治统不松懈。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继续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不断增强全面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抓好“重点对象”,全面开展统计法治培训。持续将各乡镇(街道)、各有关单位、企业负责人作为统计法治培训重点对象,把统计人员培训作为重中之重,采用集中培训和“一对一”“面对面”的培训方式进行统计法治宣传教育。
(三)加大统计普法,扩大统计法治宣传。继续落实“谁主管谁普法”和“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机制,借助统计信息网、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有针对性地开展主题法治宣传教育,努力营造良好统计法治环境。
(四)推进依法统计,规范统计行政执法。继续组织符合条件人员报名申领统计执法证,充实统计执法人员力量。加强统计数据核查和执法检查工作,严格依法履行统计职责,强化统计法法治监督,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吴忠市红寺堡区统计局
2024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