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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红寺堡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行政执法救济渠道公示
时间:2023-08-16 来源:吴忠市红寺堡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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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投诉举报

电话:0953-5098837;

地址:吴忠市红寺堡区德水街与康济路交叉口(三中南对面)

二、申请行政复议

1.复议机关: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政府

2.复议期限: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60日之内。

三、行政诉讼

1.行政诉讼机关: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法院。

2.行政诉讼期限: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六个月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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