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及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红寺堡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2年工作要点》(红法办发〔2022〕5号)文件要求,全面提升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能力和水平,为推进统计工作现代化提供良好法治保障。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联动,提质增效,深入开展统计执法。制定了《红寺堡区统计局2022年全区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积极克服执法力量不足问题,配合吴忠市和本级执法检查企业18家。先后深入工业企业、建筑业企业、贸易企业等,针对营业收入、能源消耗、从业人员工资总额、总产值、销售额等指标进行了检查,并就台账不健全、数据不精确、凭证不完善等问题现场提出了整改要求,明确了整改时限。通过执法检查,有效提升了企业负责人及统计人员的法治意识,进一步规范了基层统计行为,提高了统计数据质量。
(二)规范管理,夯基筑底,广泛开展数据核查。各专业人员深入106家企业开展业务指导和现场核查,了解和掌握全区统计基层数据质量情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紧盯重点企业、异常数据,以点促面,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机制,推动审核关口前移,不断加强基层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同时,认真组织实施企业“一套表”数据上报工作,并常态化对“一套表”企业进行数据核查,确保“一套表”企业数据真实有效,截至目前,未发现空壳单位、虚假单位、不达标单位。
(三)刀刃向内,去疴除弊,严格开展问题自查。一是及时召开全区统计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印发《红寺堡区统计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各部门在治理工作中的任务及时间节点,按时序要求,完成专项治理各项任务。二是积极落实全面清理纠正违反统计法律法规文件和做法工作的决策部署,扎实开展文件清理工作。要求各相关部门清理纠正违反统计法律法规文件和做法,开展统计调查项目排查,收集《违反统计法律法规文件和做法清理纠正情况表》15份,无违反统计法律法规文件和做法。三是制定印发了《红寺堡区统计局统计违法违纪行为投诉举报制度》《红寺堡区统计局行政执法监督举报方式》,畅通举报邮箱、热线电话等监督渠道,方便群众投诉举报、反映问题,依法及时调查处理统计违法行为。明确责任人、处理程序和时限,及时回复投诉人,截至目前暂未接到投诉举报。
(四)多措并举,拓广求深,全面开展法制宣教。始终坚持将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来抓,针对不同对象,不断拓展教育宣传路径,横纵结合推动构建大普法格局,营造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一是强化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先后通过区委常委会和政府常务会议,集中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及《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以下分别简称《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分别在区委常委会上传达学习《监督意见》一次,政府常务会议传达学习两次,有效发挥了“头雁”作用,自上而下形成了良好的统计法治思维。二是突破“以会代培”传统培训方式,实施“跟踪培训、点对点、面对面”培训,截至目前,各专业共召开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业务知识集中培训21次,通过现场“一对一”培训68家企业,培训人数共计340人。跟进对7家新入库投资企业开展培训,对新入规的10家工业企业完成现场指导培训,全面提高统计调查对象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不敢为、不想为、不能为的依法统计意识。三是制定《红寺堡区统计局2022年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计划明细表》,依托集中宣传活动在时代广场、博大购物广场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活动5次,累计发放《统计法律法规汇编》1000余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相关内容摘录折页2000余份、统计法宣传品2000余个(件、盒),现场解答群众疑问300余人次,有效加深了广大群众对统计法律法规知识的了解,营造了人人知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二、存在的问题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统计人员业务能力有待提高。多数企业统计人员由会计兼任且在多数企业兼职,造成统计责任心不强,人员变动频繁,部分统计人员统计业务知识缺乏,业务水平参差不齐,对统计方法制度、指标体系、指标内涵、统计口径、计算方法等理解不到位,对数据的收集计算不够全面。
(二)统计的法治意识还不够强。部分企业对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认识程度不够,对统计工作的重要性缺乏足够的认识,存在重经营管理、轻统计工作的现象,把统计工作简单化,对统计工作还没有真正重视起来。部分企业(单位)统计人员是兼职,统计人员变动频繁、新手较多(企业尤为突出),统计工作难以适应当前新形势、新任务要求,导致基层单位统计工作与统计报表制度要求有差距。
(三)统计执法力量还比较薄弱。我局在编人员少,执法力量薄弱,无法满足统计执法监督工作需要。大部分工作由外聘人员承担,外聘人员流动性大,没有执法权,影响工作的稳定性。
(四)统计法治宣传仍需深化。统计法律法规宣传不够深入,针对性、特色性的统计法治宣传不多,法治意识仍需增强。
三、2023年工作思路
2023,统计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法治建设的工作部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聚焦统计信息、咨询、监督三大职能,加强统计法治政府建设,深化统计普法,加大执法力度,强化层级监管,提高依法统计能力,规范统计行政行为,扎实推进全区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工作。
(一)抓住“关键少数”,确保依法治统不松懈。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继续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不断增强全面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抓好“重点对象”,全面开展统计法治培训。持续将各乡镇(街道)、各有关单位、企业负责人作为统计法治培训重点,把统计人员作为重中之重,采用集中培训和“一对一”“面对面”的培训方式进行统计法治宣传教育。
(三)加大普法宣传,扩大统计法治影响。继续落实“谁主管谁普法”和“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机制,借助统计信息网、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有针对性地开展主题法治宣传教育,努力营造良好统计法治环境。
(四)推进依法统计,规范统计行政执法。继续组织符合条件人员报名申领统计执法证,充实统计执法人员力量。加强统计数据核查和执法检查工作,严格依法履行职责、加强统计法治监督,严肃查处统计违纪违法行为,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