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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红寺堡区综合执法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时间:2022-10-31 来源:红寺堡区综合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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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关于贯彻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任务分工方案》及市、区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和部署,大力推进依法行政,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持续深入推进。现将2022工作总结如下:

一、重要举措及成效

(一)学习依法治国理论,加强法治建设组织领导

一是认真学习依法治国理念。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和区、、红寺堡区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和部署,坚持学以致用,融会贯通,不断推动法治工作理念、机制和方法创新,在法治政府建设实践中担当尽责。二是成立法治建设领导小组。成立法治建设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和责任落实。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要求,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全年的法治建设工作任务进行分解落实和部署,将依法治区相关工作纳入党组议事安排,明确分管领导和队室具体抓此项工作,压实了班子成员和各队室责任,推动我局法治建设。制定各项制度和管理体系。制定《综合执法局党组议事规则》《综合执法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事项目录》《综合执法局重大案件法制审核制度》等一系列制度,逐步形成一套管理规范、内容完备的制度和管理体系。推广应用宁夏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平台,实行网上办案,将行政执法部门执法程序完全流程化、信息化,行政执法主体、执法人员、执法依据、裁量基准、决定书等全部执法相关内容都一网囊括,为开展分析、研判等综合监督应用奠定基础。

(二)聚焦改革方向,争创执法改革示范区

一是积极整合执法事项。2022年继续整合自然资源等9个部门行政执法权670余项。会同市委编办,对拟移交的执法事项进行了上会讨论、意见征求、合法性审核及人员划转等工作目前工作人员已划转到位。编制完成《红寺堡区综合执法局执法事项职责边界清单》,进一步细化和业务主管部门的职责边界,充分做好执法事项承接及权责清单划转等各项工作。二是构建基层治理体系。严格落实《红寺堡区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实施方案》精神,80%执法人员下沉到各乡镇街道执法队接受综合执法局和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双重管理按照254综合执法事项清单和乡镇(街道)执法事项清单开展执法工作,实现一个区域‘一支队伍管执法’三是总结执法改革经验。全面总结综合执法和放管服改革经验,巩固改革成果,形成富有特色、成效显著的红寺堡综合执法改革模式,并逐步完善总结城乡一体化综合执法改革经验做法,推动改革高质量发展。

(三)强化队伍建设,不断提升执法能力

一是加强队伍管理。严格执行“721”工作法,加强执法人员日常执法工作管理严格执行亮证执法、文明执法、执法实行全过程记录等。并严格落实日常督查管理,累计下发违反制度规定督查通报 12次,通报批评执法人员、协管人员42人次,开除协管人员 2人。二是加强法律培训严格实行每周干部职工集中学习制,并先后组织岗前培训、法律知识夜间课堂培训、254项行政执法权力清单培训、执法资格培训、法律文书培训等学习培训12场次,系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权力清单内容及典型执法案例,组织法律法规知识考试13场次,全面提升执法队伍在专业领域方面的执法能力和业务水平三是加强业务技能提升。组织开展综合执法大练兵每季度业务技能大比武等活动,持续改进工作方法、创新管理模式扎实锻炼综合执法队伍过硬素质。各综合执法队开展岗位练兵活动,进行常态化军事训练,不断规范言行举止和仪容仪表,锻炼和提高综合素质。并进一步完善队伍内部管理、绩效考核、层级晋升等一系列规章制度,深化队伍管理基础强化集体意识和纪律意识,努力打造执法铁军

(四)坚持依法行政,不断完善运行机制

一是严格落实执法工作机制坚持以三项制度为抓手,健全完善信用监管制度、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及重大案件集中讨论等工作机制,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确保全面依法行政工作有效落实。截至目前共开展重大案件集体讨论15次,案卷评查通报8次,行政处罚听证6行政复议案件1,行政诉讼案件22强制执行案件5起,非诉执行案件8起。共录入双公示信息168条。二是加大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各综合执法队采取有力措施,依托网格化治理模式,严格落实联合执法和动态巡查机制,聚焦盗采矿产资源、非法占地、市容环境等重点突出问题,加大违规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扎实推进各项工作有序有力有效开展。截至目前,我局处理完成各领域投诉举报600余起,办结信访案件13起、12435投诉279起,处理率达到100%,群众满意度达到96%;累计查办一般程序案件186起,简易程序案件985起,罚款235万元。三是全面实行执法平台办案。全面运用行政执法监督网络平台办案,实现了执法案件线上办理。截至目前,宁夏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平台办理行政执法案件457起,确保了执法案件规范有效办理。

(五)狠抓整改落实,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

按照新一轮创城标准,加强一线执法力量的投入,狠抓城市管理薄弱环节整改落实。一是开展专项治理。通过门头牌匾及户外广告、车辆停放、渣土车辆管理、噪声扰民、餐饮油烟污染、流浪狗患私搭乱建食品安全等专项治理活动,深入实施市容环境治理,狠抓各项工作落实。审批新安装门头牌匾212家,督促违规安装门头商户60家,拆除破损、违规门头及户外广告牌52处;规范违停车辆  8000车次,350辆违停车辆拍照上传城区车辆停放管理群,联合交警部门依法予以处罚。清拖机动车辆700辆,清拖非机动车辆420辆。施划机动车位4527个,非机动车位9475米,确保城区停车井然有序。并联合宁夏博大商贸有限公司对停车场进行清理整改。清拖僵尸机动车和非机动车56辆,除了停车场及消防通道出口临时建筑物6127辆拉运渣土车辆实行了备案制,立案查处50起未遮盖或遮盖不严的渣土车辆和带泥土上路车辆,罚款11000元;对城区内206家餐饮店进行地毯式摸排检查,并责令27家未按规定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的商户完成整改立案查处店外经营、占道经营436起,罚款27700元;立案查处噪声扰民行为95起,罚款750元,捕捉流浪狗300余只,清理小广告2000余处,营造了整洁有序的市容环境。二是开展文明商户评选活动。开展 2022文明商户评选活动,共评选第一、二季度文明商户20家,颁发奖牌,使各行业的文明商户起到典型示范的引领、辐射和带动作用,营造共建共治的浓厚氛围,使城市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三是开展城乡人居环境整治。严格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责任,配合各乡镇、街道积极开展城乡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强化联合执法,严厉查处乱搭乱建、乱放乱倒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人居环境整治有序化、常态化、法治化。

(六)加强环境治理,推进罗山生态修复

一是集中拆除罗山西麓违章建筑。按照罗山大道生态修复工作安排,对罗山大道西麓区域的林草地、沟道内临时用房、违法建房、羊圈(草舍)等70处违章建筑组织进行了拆除,基本完成罗山西麓违章建筑拆除任务。并配合各乡镇、部门做好环罗山生态修复迁坟、农作物种植、关停临时加水点等工作,确保罗山生态修复工作有序开展二是严厉打击盗采矿产资源行为。各综合执法队面落实网格化管理措施,加大对罗山周边等重点矿产资源地带的执法巡查力度与密度。成立夜间巡查小组,协助夜间执法巡查,采取定人定点、昼夜蹲守等方式,并以无人机为辅助,实现时间上全天候、空间上全覆盖、流程上全衔接的执法格局,偷挖盗采巡查发现率达90%查处盗采矿产资源案件5起,罚款7,切实保护罗山周边生态环境三是全面清理压砂耕地。共动用装机132台次、工程车528台次,对东源村涉及62760亩耕地压砂地进行清理,共清理耕地压砂2900余车69600恢复耕地种植条件四是加大非法放牧行为查处力度为进一步保护罗山西麓森林草原资源,全面清理野外非法搭建的羊圈,从源头解决偷牧乱牧问题。我局联合各乡(镇)人民政府拆除野外羊圈及违法搭建构筑物602000平方米。立案查处偷牧乱牧违法案件35起,罚款3.7239元。罗山生态环境建设成果得到进一步巩固。

(七)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法治氛围

一是推动以案释法。积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推动以案释法工作机制,为各类普法对象开展经常性的以案释法活动,及时向社会公布典型案例。同时,在执法办案过程中推行说理式执法,既让行政相对人感受到法律的威严又感受到人性的温度。实现执法工作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最大化。二是开展集中宣传。积极参加3.15、6.26等集中宣传活动,通过集中宣传咨询、专题讲座和设立普法长廊以及悬挂横幅等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新《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及综合执法相关法律法规,发放宣传品、宣传彩页5800余份,制作宣传普法长廊4块,悬挂横幅18余条。三是创新普法宣传载体。加强局内网站建设,充分发挥微信公众号、微博等载体作用,纵深宣传法律法规知识,全面提升宣传效果。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法律知识培训有待加强。因执法工作任务重、事务多,法律培训学习机会少,导致我局干部职工理论知识、法律知识相对比较薄弱,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欠缺。

(二)法制审核制度不够完善。法制审核人员不具备法律专业资格工作人员比例少,业务工作不熟练,在建立完善、成熟的法制审核流程方式上创新力不够,导致工作进度迟缓,影响总体执法规范化水平。

(三)横向联动配合难度大。我局的处罚权来源于行政处罚权的转移,行使的是其他行政部门分割出来的权力,但在实际操作中并不能完全脱离行业主管部门,需要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与配合。

(四)违法建设查处难度大。因部分土地违法案件时间跨度长,调查取证难,加之办理程序严谨,办案时间长,滋长了当事人的侥幸心理,且部分当事人拒不配合,违法建设处罚难拆除更难的问题日益明显。

三、下一步打算

(一)持续推进综合执法改革。进一步推进执法权限整合,集中行政处罚权。理顺与乡镇执法的关系,明确执法事项的范围、内容,实行两个机构、两个清单、一支队伍的双重管理执法体制

(二)持续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一是加强执法人员法律知识的培训和考试频次。以法律法规内容、行政处罚程序、行政执法行为规范等为主要内容,分期、分批、分层次组织培训和考试,全面提升队伍法律素养和执法水平。二是常态化开展岗位大练兵活动,进行常态化军事训练,不断规范言行举止和仪容仪表,锻炼和提高综合素质,强化集体意识和纪律意识,努力打造执法铁军三是进一步提高突发事件处置能力,制定突发事件处置预案,明确基本策略、责任分工、工作流程等,与有关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妥善应对处置突发事件,做到事前有预防、事中有制止、事后有惩处。

(三)持续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依托网格化治理模式,严格落实联合执法和动态巡查机制,加强对违法占用土地、私搭乱建、破坏生态环境等各类违法行为的查处,积极协调配合相关部门及各乡(街道)查处违法行为,实行源头治理,早发现、早制止,管罚合力,着力破解历史遗留问题。

(四)创建综合执法改革示范区。努力争创更多原创性经验,首创性做法,收集整理改革典型经验材料,制作综合执法改革宣传片等,推动综合执法新模式更加完善、更加成熟,真正把先行变成先成,把试点变成亮点,努力打造全区综合执法改革示范新样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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