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专题专栏 > 法治政府建设
红寺堡区财政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暨2022年依法治区工作思路
时间:2022-02-14 来源:红寺堡区财政局
字号: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

2021年,红寺堡区财政局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要求,建设法治财政,完善机制、深化改革,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在法治财政建设方面取得了较好成效。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紧日子、保基本、调结构、保战略”的原则,加强财政预算管理,着力提高预算执行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为全区经济平稳发展提供有力资金保障。

一、2021年度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我局认真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参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宁夏回族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实施办法》,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高度重视、认真学习。

我局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党政主要负责人在认真研读《实施办法》主要内容,领会《实施办法》基本精神的基础上,切实增强了贯彻执行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局机关采取了多种多样的学习方式,把《实施办法》列为重要培训内容,教育引导财政领导干部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广泛深入宣传《实施办法》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带动全局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为推动法治红寺堡建设营造浓厚氛围。

(二)切实发挥党支部在推进本单位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

一年来,我局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依法治区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充分发挥了党支部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下属部门主要负责人依法办事。2021年无一起领导干部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情形发生。

(三)带头学法、模范用法,我局党员干部法治观念显著提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讲话精神,以身作则,严格践行《实施办法》要求。提高了广大领导干部职工依法行政工作能力和法治化工作水平,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依法执政和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把法治建设纳入了本单位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对重大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督办。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真正把《实施办法》所列职责一条一条履行好、落实好,充分发挥好在法治红寺堡建设中的引领示范作用,自觉为全局作表率。

(四)强化监督,确保《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全面落实。

我局党支部树立了鲜明的用人导向,将本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了综合考核指标体系,加大了考核力度,使其作为考察使用干部、推进干部能上能下的重要依据;与此同时,加强了对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的监督。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将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列入了年终述职内容,自觉接受监督。

二、2021年取得的工作成效

(一)完善机制,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基础。

1.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我局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成立了红寺堡区财政局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履行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并确定工作细则和议事制度。将法治工作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每年确定一个法治建设相关研究方向,法治工作融入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将法治建设与财政事业发展同部署、共推进。

2.加强学习培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制定出台2021年财政局学习培训计划,将学习宪法、党内法规、财政法律法规以及其他相关经济类法律法规纳入学习内容。通过局领导讲法、专题讲座、网络课程学习、撰写心得等形式,常态化组织召开党员大会8次,党支部会议10次,支部主题党日活动11次,落实财政干部职工集体学法。

(二)围绕中心工作,着力推进财政法治建设。

1.依法深化财政改革。积极推进机关内部“最多跑一次”(一件事)工作。严格控制和压减一般性支出,把节约的资金统筹用于疫情防控、基层“三保”及相关重点领域投入。依法推进预算信息公开,及时公布财政预决算信息。

2.依法强化财政监督管理。加强财政监督,开展严肃财政纪律专项检查、会计监督检查和资产评估机构检查,做好会计制度的培训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开展重点项目绩效评价。

3.切实加强债务管理。依法推进政府债务管理改革,进一步学习和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有关债务政策精神,规范企业举债行为,有效杜绝违法违规融资,防范举债过程中的行政法律风险。开展债务运作情况分析,强化债务风险预警。推进控债化险专项行动,压实全年化债责任目标。规范项目立项资金来源管理,严防违规融资和新增隐性债务。

(三)健全保障机制,提升风险防范能力

1.完善民主集中决策机制。我局制定三项制度六个清单两个流程图,明确了遵循原则、工作职责、议事决策、责任追究等具体规定,对重大决策,按照工作规则,提交局党组讨论、决策,并建立行政决策跟踪和反馈机制。

2.加强合法性审查,完善纠错问责机制。认真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我局依法聘请法律顾问1名,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法规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3.加强内外部监督,强化权力制约。完善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制定《红寺堡区财政局行政执法主体清单》,确定局党组主要负责人为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全面梳理各项业务,规范流程,排查风险,加强防控。通过按照依法行政考核的要求,制定依法行政考核指标,加强内部考核监督。

4.做好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认真执行《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89号)》和《吴忠市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建立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对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必要性、可行性等内容进行充分调研论证。

5.做好行政复议和诉讼工作。落实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行政复议诉讼应诉工作由局办公室牵头,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所涉的业务股室负责办理。形成了“主管领导负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办公室牵头,业务股室各负其责”的行政复议应讼工作格局,确保本局行政复议诉讼应诉工作的顺利开展,妥善办理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

6.加强法治意识宣传。积极开展普法教育工作,内宣与外宣相结合,注重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开展法律法规知识考试,对全体财政干部业务知识水平进行督查。在局内网与外网发布相关法律法规等内容。充分利用局公众号向广大群众传递最新财政法治相关知识。

三、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普法宣传的氛围不够浓,普法方式不够新颖活泼。目前,普法方式多采取挂横幅、摆摊咨询等方式进行,缺乏趣味性和新颖性,未能更好地调动干部的学法积极性。二是法律专业人才短缺。我局干部职工大多为财务、会计专业人员,暂无法律专业人才,采取聘请法律顾问形式解决相关法律问题。法规机构人员一岗多责,既要承担财政业务工作,又要进行普法依法治理指导,工作开展存在一定的困难。

四、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2年,我局将继续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要点,结合单位实际,做好法治工作:

一是加强法制机构力量配备,不断提升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治观念和法律水平,真正把法律宣传教育提到重要议事日程,摆在和经济建设同等重要的位置,常抓不懈。

二是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不断创新宣传方式,扩大法律宣传覆盖面,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切实增强公民依法维护权利、自觉履行义务的意识,形成崇尚法律、信奉法律、敬畏法律、遵守法律的良好社会氛围。行政执法人员在岗前需要进行严格的培训与教育,上岗后也要定期的对其进行教育与考核,保证他们工作的积极性与专业性。

三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及时、准确、全面、具体地公开政府信息。重点推进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建立健全依法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受理、审查、答复等环节的工作程序,对依法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要在法定时限内予以答复。不予公开的要说明理由。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

四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完善行政执法体制。对空白带,强化责任,各司其职,拒绝互相推诿,同时要做到权责一致。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避免出现重事后监督,轻事前和事中监督的现象。



                                            吴忠市红寺堡区财政局

                                               2021年12月31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