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司法厅 自治区民政厅关于规范
乡镇(街道)和村(社区)证明事项的通知
各县(市、区)司法局、民政局: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47号)和《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深化“不见面、马上办”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宁党办〔2018〕73号)要求,清理各种“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持续推进减证便民、优化服务改革,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减轻基层负担,现就规范全区乡镇(街道)和村(社区)证明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证明事项清单管理
自治区司法厅、民政厅对由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开具的证明事项进行了全面清理,制定了保留和取消的证明事项清单(见附件)。对未纳入保留清单的证明事项,乡镇(街道)和村(社区)不再出具或配合出具。对外省(区、市)要求提供而我区未纳入保留清单的证明事项,乡镇(街道)和村(社区)本着便利群众的原则据实提供。对民商事主体或其他社会组织要求办事群众提供的证明事项,属于“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自治范畴,由乡镇(街道)和村(社区)依法据实提供。
二、健全清单动态管理机制
各县(市、区)司法局、民政局要做好乡镇(街道)和村(社区)证明事项清单的宣传解读和组织实施,建立健全乡镇(街道)和村(社区)证明事项清单动态管理机制。因法律法规制定、修改、废止以及“放管服”改革不断深化等原因确需新增或取消证明事项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及时向自治区司法厅或自治区民政厅提出建议,由自治区司法厅会同自治区民政厅审定后实施;未经审定,不得在清单之外要求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开具各类证明。
三、加强证明事项监督管理
自治区司法厅、民政厅将加强对清单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指导,通过开通举报电话、接受群众投诉等方式,对工作进展、成果落实、问题整改等进行跟踪监督。各县(市、区)司法局、民政局要结合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工作,跟进了解、研究乡镇(街道)和村(社区)证明事项清单实施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向自治区司法厅、民政厅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既要严格规范证明事项,减轻基层负担,又要防止出现“一刀切”现象,给群众办事带来新的不便。
附件:1.宁夏回族自治区乡镇(街道)和村(社区)保留的证明事项清单
2.宁夏回族自治区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取消的证明事项清单
附件1
宁夏回族自治区乡镇(街道)和村(社区)保留的证明事项清单
序号 |
证明名称 |
要求开具单位 |
用途 |
依据 |
1 |
居住证明 |
教育、民政等部门 |
入学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二条等 |
2 |
政审证明、思想品德情况证明 |
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 |
入学、招考等 |
《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五条等 |
3 |
死亡证明 |
公安、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健康等部门 |
销户、遗产继承、死亡一次性待遇拨付、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等 |
《宁夏回族自治区殡葬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完善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具体确认条件的通知》等 |
4 |
村民委员会确认户内人员同意分户的协议、农村房屋无产权证明等 |
公安机关 |
农村地区户口分户、户口迁移(有房无证),未确权且未拆迁住房的提供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第十九条 |
5 |
收养人婚姻状况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证明 |
民政部门 |
收养登记 |
《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第五条 |
6 |
被收养人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证明 |
民政部门 |
办理收养登记、收养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
《民政部关于规范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和社会散居孤儿收养工作的意见》 |
7 |
死亡参保人员与申领死亡待遇人关系证明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
证明死亡参保人员与申领死亡待遇人的关系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工伤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第七十条 |
8 |
供养亲属无生活来源证明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
申请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工伤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第七十条 |
9 |
村集体同意将本村集体土地的房产出售给本村村民的证明 |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
不动产登记 |
《房屋登记办法》第八十六条 |
10 |
新建、翻建住房证明 |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
提取住房公积金 |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九条 |
11 |
农村承包经营权变更事项证明 |
自然资源、农业农村部门 |
办理户主、田块变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
12 |
身份证明 |
市场监管部门 |
农民专业合作社无农业户口簿的成员身份证明 |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
附件2
宁夏回族自治区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取消的证明事项清单
序号 |
证明名称 |
要求开具单位 |
用途 |
1 |
经济困难证明 |
教育、司法、残联、红十字会等部门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教育资助、申请法律援助、困难残疾人救助、人道主义救助等 |
2 |
计划生育证明 |
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健康等部门 |
迁户、就业、办理生育证等 |
3 |
加油站买油证明 |
公安机关 |
证明买油用于给汽车加油之外的其他合理用途 |
4 |
户口迁入、迁出证明 |
公安机关 |
户籍信息核查、户口迁移等 |
5 |
业主委员会刻章证明 |
公安机关 |
业主委员会刻章 |
6 |
原户籍地址已不存在证明 |
公安机关 |
居民原居住地因土地征用不存在 |
7 |
证件及重要档案资料遗失证明 |
公安机关 |
证明居民证件、户口本、养老认定证明等证件遗失,申请补办 |
8 |
婚姻情况证明 |
民政、司法、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 |
证明未婚、离婚后未再婚、结婚证遗失查无档案,补办结婚证、办理公证等 |
9 |
监护证明 |
民政、司法、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 |
办理房屋登记,继承、公证等事项 |
10 |
孤儿和监护人证明 |
民政部门 |
申领孤儿基本生活费 |
11 |
捡拾弃婴(儿童)情况证明 |
民政部门 |
收养登记 |
12 |
养老、医保证明 |
民政部门 |
申请农村特困供养 |
13 |
有房屋使用权而无产权的居住情况证明 |
民政部门 |
证明低保、低收入 |
14 |
社区戒毒证明 |
司法部门 |
家属能履行复吸者家庭监督职责 |
15 |
矫正人员在社区服务证明 |
司法部门 |
矫正人员按时参加社区服务 |
16 |
社区服刑人员解除矫正证明 |
司法部门 |
社区服刑人员解除矫正 |
17 |
未就业证明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 |
证明居民无工作、未就业,用于领取相关补助、申请保障房等 |
18 |
亲属关系证明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司法等部门 |
申领死亡丧葬费、抚恤金,办理公证等 |
19 |
婚育情况证明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卫生健康等部门 |
退休社保审核、申请保障住房、计划生育家庭城镇奖励扶助、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病残儿医学鉴定等 |
20 |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
认定就业困难人员 |
21 |
就业培训证明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
证明已参加就业培训 |
22 |
离退休困难补助申请表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
申请离退休困难补助 |
23 |
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情况证明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
申请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
24 |
生活困难的企业军转干部情况证明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
生活困难的企业军转干部申请临时救助 |
25 |
退休人员孤寡(无子女)证明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
证明退休人员孤寡(无子女) |
26 |
退休异地审核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
异地退休人员在本社区居住且健在,以领取养老金等 |
27 |
就业、务工情况证明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
证明就业、从业情况 |
28 |
暂停享受失业保险金人员情况证明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
暂停享受失业保险金人员申请享受失业保险 |
29 |
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人员领取资格协查表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
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验证 |
30 |
失地农民证明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
申请失地农民补助 |
31 |
求职登记证明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
无工作人员求职、申领失业金等 |
32 |
就业创业登记申请人信息证明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
记载就业和失业状况,申请就业援助,办理就业创业证 |
33 |
补缴医保费证明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
证明已补缴医保费 |
34 |
劳动争议基层调解证明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
证明劳资双方纠纷已经过基层调解 |
35 |
灵活就业证明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
证明当事人灵活就业 |
36 |
退休人员验证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
证明退休人员健在 |
37 |
异地生病住院报销证明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
异地生病报销医疗保险 |
38 |
异地探亲住院报销证明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
异地探亲住院报销医疗保险 |
39 |
意外受伤证明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
在家意外摔伤、烫伤等报销医疗保险 |
40 |
提取档案介绍信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
提取档案 |
41 |
补领失业金证明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
补领失业金 |
42 |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村民委员会的书面意见 |
自然资源部门 |
办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 |
43 |
村(居)民宅基地申请审批表、村(居)民会议或村(居)民代表大会讨论决议及公示图片 |
自然资源部门 |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审核 |
44 |
不动产登记相关证明(地址变更证明、监护人关系证明、房屋来源证明等) |
自然资源部门 |
不动产登记 |
45 |
房屋权属来源证明 |
自然资源部门 |
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登记 |
46 |
房屋产权证遗失补证无异议证明 |
自然资源部门 |
国有和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产权证遗失补证登记 |
47 |
夜间施工证明 |
生态环境部门 |
同意夜间施工 |
48 |
个人住房状况证明 |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
申请限价房、公租房、廉租房等 |
49 |
物业公司使用小区维修基金情况证明 |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
物业公司申请使用小区维修基金 |
50 |
业主委员会换届选举证明 |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
业主委员会换届选举 |
51 |
产权证与实际地址一致的证明 |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
申请房产证变更、办理公证等 |
52 |
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证明 |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
证明申请主体合法性 |
53 |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明 |
农业农村部门 |
核发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和动物屠宰加工场所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
54 |
流动人口婚育情况证明 |
卫生健康部门 |
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 |
55 |
补办、换发《出生医学证明》的情况证明 |
卫生健康部门 |
补办、换发《出生医学证明》 |
56 |
家庭分娩证明 |
卫生健康部门 |
家庭分娩办理《出生医学证明》 |
57 |
接受计划生育手术证明 |
卫生健康部门 |
治疗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 |
58 |
同意开办村卫生站等证明材料 |
卫生健康部门 |
医疗机构设置许可、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医疗机构设置许可证变更等 |
59 |
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情况证明 |
卫生健康部门 |
申请农村地区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 |
60 |
再生育情况证明 |
卫生健康部门 |
再生育申请 |
61 |
精神病患者情况证明 |
卫生健康部门 |
证明精神病患者情况 |
62 |
终止妊娠证明 |
卫生健康部门 |
胎儿畸形建议终止妊娠 |
63 |
自建房证明 |
市场监管部门 |
证明房屋属于自建房 |
64 |
自产初级农产品证明 |
税务部门 |
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 |
65 |
残疾人居家灵活就业(创业)直接补助申请审批表 |
残联 |
申请残疾人居家灵活就业(创业)直接补助 |
66 |
残疾人购买燃油代步车发票遗失证明 |
残联 |
证明下肢残疾人个人拥有和使用燃油代步车,购车发票不慎遗失 |
67 |
残疾人辅助器具证明 |
残联 |
申请残疾人辅助器具、轮椅 |
68 |
残疾人居家无障碍改造证明 |
残联 |
申请残疾人居家无障碍改造补助 |
69 |
残疾人重度护理补贴等专项补助证明 |
残联 |
申请残疾人重度护理补贴等专项补助 |
70 |
贫困残疾人特殊困难临时救助情况证明 |
残联 |
申请贫困残疾人特殊困难临时救助 |
71 |
贫困精神残疾人免费服药情况证明 |
残联 |
申请贫困精神残疾人免费服药资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