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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法治宣传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方案
时间:2020-08-17 来源:红寺堡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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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助力乡村振兴战略、服务脱贫攻坚的作用,提升普法服务乡村振兴和精准脱贫工作水平。根据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及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意见》和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法治宣传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方案》的通知,结合全国、自治区和吴忠市年度普法工作安排,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精神深入落实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自治区党委十二届八次、九次全会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和吴忠市委五届十次全会、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区委三届十一次次全会精神及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精神。主动适应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新要求,紧紧围绕自治区、吴忠市和红寺堡区工作大局,坚持服务农业农村发展和脱贫攻坚,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为抓手,健全普法工作机制,推进精准普法、公共法律服务、法治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深化依法治理,创新普法方式,加强农村普法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农村干部群众的法治素养,增强广大农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为确保脱贫攻坚圆满收官和农村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法治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

1.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作为全民普法的首要任务。进一步推动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列入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和基层党组织学习内容,推动领导干部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责任单位: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司法局等部门)

2.深入学习宣传中央、自治区、吴忠市和红寺堡区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战略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实施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论述,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以来中央、自治区和吴忠市围绕打赢脱贫攻坚战、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出一系列重大部署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增强广大人民群众战胜贫困、振兴乡村的信心和决心。(责任单位: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民政局、司法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卫生健康局、扶贫办、生态环境分局、团委、妇联等部门)

(二)广泛深入开展农村普法大宣传活动。

3.深化宪法法律法治宣传教育。始终把学习宣传宪法摆在首要位置,深入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教育,宪法进万家”“法律进乡村为载体,抓住宪法宣传周、中国农民丰收节、全国扶贫日等重要节日和时间节点,推动宪法法律学习宣传常态化,着力激发贫困群众脱贫内生动力和自我发展能力(责任单位:各普法责任单位)

4.加大对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战略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性文件的宣传解读。加大中央、自治区、吴忠市和红寺堡区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战略相关的经济发展、道路交通、环境保护、重大疾病预防等法律法规制度和财政扶持政策的解读工作,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和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入推进加油助力。责任单位: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分局、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农业农村局、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卫生健康局、扶贫办、工会、团委、妇联等部门)

5.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结合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注重党内法规宣传与乡村法律宣传的衔接和协调,在前后,集中组织开展各部门单位党委(党组)中心组和基层党组织党内法规宣传教育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责任单位:组织部、宣传部、纪委监委,司法局)

6.针对贫困贫困群众急需解决的突出法律问题开展普法。重点加强贫困村需要解决的突出法律问题及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土地承包、移民搬迁、婚姻家庭、财产纠纷、赡养继承、教育医疗、生态保护、劳动劳务、禁毒防艾法律法规的宣传发挥乡镇综治、司法所、派出所、法庭及执法力量、普法讲师团、法律顾问等主体作用利用乡镇法治文化站(室)道德讲堂等阵地,提前确定主题、制定宣讲计划,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宣讲活动教育引导农村干部群众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化解矛盾靠法的意识。(责任单位:法院、检察院,教育局、民政局、司法局、农业农村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农业农村局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卫生健康局、扶贫公安分局、生态环境分局工会、团委、妇联等部门

7.加强巩固脱贫防止返贫相关领域法律法规的法治宣传加大对易造成脱贫村脱贫群众返贫、乡村民营企业生产经营风险、农民工权益维护讨薪欠薪、劳动合同、安全生产、劳动仲裁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加强对落实低保、医保、养老保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综合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政策法治宣传加强对辍学青年、失业人群、刑释安置帮教、吸毒以及易受非法集资诈骗、传销等违法犯罪行为危害群体的普法宣传引导特殊群体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为助力脱贫乡村形成和谐稳定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责任单位:工业信息化和商务、教育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社、扶贫、自然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农业农村局、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卫生健康局、公安分局市场监管分局、生态环境分局、工会、团委、妇联等部门)

(三)提升基层公共法律服务普法水平。

8.加大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中的普法工作力度充分发挥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平台作用,健全完善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切实做到法律顾问在贫困村全覆盖倡导法律顾问开展组团服务,开展贫困村法治宣传和法律咨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快形成大调解工作格局,在调解中普法、在普法中调解,做到小事不出村(居)、大事不出乡(镇)注重运用流动法庭、巡回法庭等审判方式提升普法效能,着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普惠均等便捷高效智能精准的公共法律服务。(责任单位:法院、检察院,司法局

(四)加强乡村法治文化建设

9.加强乡村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着力加大村级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加大对贫困村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支持力度,推进实施一村一个以上法治文化阵地,每个贫困村至少有1个法治文化阵地满足广大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法治文化需求。(责任单位:宣传部,司法局、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等部门

10.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鼓励各级各类文化团体法治文化爱好者积极创作接地气、农村群众易接受的优秀法治文艺节目,大力创作摄影、书法、绘画、剪纸等法治文化作品,深开展法治文艺、法治电影、法治书画展览下乡活动,深入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演出推动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走进群众、融入日常。(责任单位:司法局、民政局、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文联

(五)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

11.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坚持教育引导、实践养成、制度保障三管齐下坚持普法教育与弘扬传统美德相结合法治扶贫与扶志扶智相结合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到乡村生产生活各方面加强思想、文化、道德、法律、感恩教育培育自尊、自爱、自强精神使其潜移默化走进群众心中。(责任单位: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

12.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持续发挥文明村镇、文明校园、文明家庭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作用。发挥村民议事会、妇女议事会、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等群众自治组织教化约束作用,发挥乡村五老人员等新乡贤的宣传劝导和教育监督作用,发挥工青妇等群团组织、文明志愿者及社会各界在文明创建中的主体作用,大力推动农村地区移风易俗,树立文明新风。(责任单位:宣传部、文明办、工会、团委、妇联部门)

深化乡村依法治理

13.提高农村管理法治化水平。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结合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等工作,依法组织村民开展自治。严格实行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四议两公开切实落实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和村(居)务公开、财务公开等制度,实现村民依法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不断提高农村管理法治化水平。(责任单位: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民政局、司法局、农业农村局及相关行政执法部门)

14.深化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完善自治法治德治相融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按照保证质量、发挥实效、示范引领、动态管理原则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为载体引领带动法治乡村建设。乡镇(街道)参照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指导标准(见附件1),积极开展创建活动,乡镇(街道)分别建成1个以上民主法治示范村,年底前,红寺堡区组织评选推荐1—2第八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报自治区向全国推荐。自治区根据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命名管理办法(见附件2对已获得称号的村社区定期进行复核,以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科学化、规范化建设助推法治乡村建设水平的提高。责任单位:民政局、司法局)

创新普法方式。

15.推进农村智慧普法”“创新学法深化与新媒体的联合融合,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纸等传统媒体和媒体平台的作用,以图解、动漫、H5、短视频等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形式,增强农村普法工作的吸引力和影响力。推进创新学法建立农村普法微信群注重运用以案释法、案例教学等形式以生动直观的语言和方式贫困群众开展法治宣传提升广大群众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责任单位:各普法责任单位)

加强农村普法队伍建设。

16.加强农村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组建由法官、检察官、司法行政干部、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服务工作者、律师成的法治宣传志愿者队伍,注重将民警、教师、专家学者、医生以及信访、工会、妇联等部门退休的老党员、老干部、老军人吸纳到农村普法志愿者队伍中来,打造普法志愿者特色品牌服务队伍及时为村民提供法律服务(责任单位:各普法责任单位)

17.培养农村法律明白人立足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工作实际,推进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建立健全法律明白人培养机制,重点培育一批以村两委班子成员、人民调解员、网格员、村民小组长等为重点的法律明白人骨干,注重在村干部、党员、致富带头人、乡贤中培养法律明白人力争2年内区每个行政村至少2每个贫困村至少3法律明白人骨干明确法律明白人工作职责、工作措施、工作机制、工作目标农村法律明白人法律素养的提高和作用发挥带动乡村法治建设水平。(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司法局)

三、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04)。各乡镇(街道)各部门结合工作实际,研究深入推进或落实工作的具体方案,迅速部署,推动工作扎实开展。

(二)全面推进阶段(20205—10)。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细化工作任务,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和任务书,采取各具特色的措施和办法推进活动深入开展。各普法部门单位要积极主动作为,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以简报、专刊、微信群等载体,及时反映工作推进情况,沟通协调、交流经验、互促提高。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011—12)。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认真梳理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亮点工作,找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思路和举措,为改进和推进工作积累经验、夯实基础。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高度重视。开展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法治宣传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和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脱贫攻坚乡村振兴中的作用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战略贡献力量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全面贯彻中央、自治区、吴忠市和红寺堡区关于法治建设一把手总责的要求,把开展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法治宣传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相结合,精心组织安排,把握进度节奏解决关键问题联动形成合力,确保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三)创新方式,丰富形式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在高标准完成规定动作的基础上精心设计和组织各具特色的自选动作。要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年度重点工作,创新普法方式,丰富普法形式,进一步推进法律顾问、以案释法、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教育中的作用,不断创造新经验努力增强普法工作针对性和吸引力

(四)强化督查,确保实效。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加强对重点对象、重点要求、重点环节的调研指导,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培树典型做到指导到位、监督到位、信息反馈到位确保工作不走过场,有声有色。

(五)注重宣传,总结提高。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适时总结工作中形成的新思路、新举措、新经验大力宣传可推广可复制可借鉴的经验,推动工作从点上展开、在面上拓展各乡镇(街道)各部门活动开展情况列入七五普法工作考核,请及时将工作推进、特色经验做法等情况报送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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