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我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精神,深入落实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自治区党委十二届八次、九次全会、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和吴忠市委五届十次全会、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和区委三届十一次、十二次全会精神及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精神,主动适应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新要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守正创新,以提高全民法治素养、推进依法治理为目标,以做好“七五”普法的收官和“八五”普法的谋划为主线,压紧压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重点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和法治乡村建设,让法治宣传教育强起来实起来暖起来,确保“七五”普法规划全面落实。
一、围绕中心,将法治宣传向纵深推进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进一步推动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进入全区各级党组织理论学习内容,推动领导干部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增强全社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牵头单位:组织部、宣传部,司法局;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
(二)持续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自治区、吴忠市和区委的要求、部署,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加大全民普法工作力度,大力宣传我国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促进广大干部群众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牵头单位:宣传部,司法局;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
(三)全面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坚持把学习宣传宪法摆在首要位置,深入宣传宪法至上、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等理念,大力宣传宪法基本原则和内容;大力学习宣传以国家基本法律为主要内容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大力宣传对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稳定等密切相关,与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劳动就业、社会保障、传染病防治、应急管理、环境保护、野生动物保护、扶贫救助、权益保障、未成年人保护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扫黄打非和优化营商环境等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与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和协调,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责任单位:各有关主管部门和单位)
二、紧盯目标,全力抓好两项重点工作
(四)圆满实施“七五”普法收官行动。认真对照我区“七五”普法规划、决议和相关制度文件要求,查找薄弱环节,着力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补齐短板,逐项落实。完成全国普法信息系统“七五”普法相关资料录入。组织开展好“七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总结、检查、评估工作,高质量迎接全国、自治区“七五”普法考核验收。(牵头单位:依法治区办;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
(五)深入推进普法责任制全面落实。落实普法责任制“四清单一办法”,结合机构改革、年度普法要点,完成修订和公示。推动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在执法、司法过程中普法,落实好以案释法制度。抓住“4·26”“5·12”“12·4”等重要节日和时间节点,开展法治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等集中法治宣传公共服务活动。加强对落实普法责任制的考核检查,推动形成党委政府统一领导、职能部门各司其职、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大普法”工作格局。(牵头单位:依法治区办;责任单位:各普法责任单位)
三、围绕大局,全面开展四项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六)有力开展“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法治宣传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按照自治区、吴忠市统一部署,开展“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法治宣传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认真落实《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意见》,推进农村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推动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力争到2020年底,全区农村各村民小组至少培养1名“法律明白人”骨干,35%以上农户家庭有“法律明白人”。充分发挥村(居)法律顾问的作用,以法治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牵头单位:宣传部,司法局、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
(七)全面开展2020年“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系列宣传活动。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和社会主义法治精神,高标准组织好2020年“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推动宪法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军营、进网络、进万家,让宪法宣传天天见、处处见,形成全区各部门(单位)共同学习宣传宪法的浓厚氛围。(牵头单位:宣传部,司法局;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
(八)扎实推进普法大宣讲活动。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紧盯群众关切的热点难点,依托各普法骨干、普法讲师团和普法志愿者3支队伍,在全区部署开展普法大宣讲活动,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结合“法律八进”分别制定宣讲计划,深入机关、企业、乡村、学校等基层单位宣讲法律法规,切实提升普法教育的精准性、针对性。(牵头单位:司法局;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
(九)有序实施“你学法我送票游宁夏”活动。按照自治区全面依法治区和全域旅游的工作部署,组织开展“你学法我送票游宁夏”活动,对获奖者奖励宁夏旅游景点门票,实现普法活动与旅游发展的良性互动,持续推动全社会学法活动,为宁夏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牵头单位:文化旅游体育局;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
四、抓住关键领域,加大法治宣传力度
(十)进一步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推动将宪法法律列为全区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的“必修课”,同时纳入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年度网络培训考试课程。落实《司法部 全国普法办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推动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常态化制度化的意见>的通知》(司发通〔2019〕66 号),采取网上观看或者现场旁听等形式,安排国家工作人员每年至少旁听庭审一次。组织全区国家工作人员网上学法考试。(牵头单位:组织部,法院,司法局;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
(十一)强化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深入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切实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贯穿幼儿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等各个阶段,分学段分重点开展。动员广大青少年学生开展“学宪法讲宪法”活动,利用第二课堂和社会实践活动深化青少年法治教育,不断提高青少年法治教育质量。(责任单位:教育局)
(十二)积极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应对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中的作用。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中央、自治区、吴忠市和区委、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加大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的解读,注重运用各种媒体,通过普法宣传海报、法律知识竞赛、微动漫、微视频、公益广告等方式强化宣传,积极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增强法治意识,依法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责任单位:医疗保障局、司法局;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
五、发挥阵地优势,持续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十三)持续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持续推进区、乡、村三级法治文化阵地建设。配合自治区完成支持建设的法治文化基地复查,向自治区推荐第三批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牵头单位:司法局;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
(十四)丰富法治文化传播方式。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宣传教育,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通过不同艺术形式,积极打造法治文化精品。组织参加第四届“我与宪法”优秀微视频征集展播暨第十七届全国法治动漫微视频征集活动。(牵头单位:宣传部,司法局、融媒体中心;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
六、强化示范引领,深入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
(十五)深化基层法治创建活动。加强重点行业、部门单位的依法治理,按照全国普法办、自治区、吴忠市安排,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诚信守法示范企业、依法治校示范学校等多层次多领域法治示范创建活动,完善各类法治创建标准、考核评估体系和动态管理机制。评选推荐第八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候选对象。(牵头单位:司法局;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
七、拓宽普法渠道,全面推广“智慧普法”
(十六)加强新媒体融合宣传。深化与媒体的联合融合,落实媒体公益普法责任,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纸等主流媒体和新兴媒体平台的作用,以图解、动漫、短视频等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形式,努力增强普法工作的吸引力和影响力。(牵头单位:宣传部、网信办,司法局、融媒体中心;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
八、强化组织保障,努力形成法治宣传合力
(十七)认真落实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交办的任务。认真完成好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0年工作要点中的相关工作任务。召开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工作会议,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统筹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牵头单位:依法治区办;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
(十八)完善普法依法治理队伍建设机制。积极参加自治区普法依法治理培训班,组织开展普法骨干培训,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关于法治建设特别是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论述,加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者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提高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牵头单位:依法治区办;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