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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自然资源法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0-05-09 来源:红寺堡区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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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属各站室、不动产登记中心、北海林场:

为认真贯彻落实红寺堡区委、区政府《关于印发<红寺堡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精神,推进自然资源依法行政能力建设,提高自然资源依法行政水平,深入开展自然资源法治建设活动。现结合自然资源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自治区十二届八次、九次全会和吴忠市委五届十次全会、区委三届十一次、十二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吴忠市红寺堡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工作决策部署,深入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进一步完善法治建设制度机制,进一步推进自然资源依法行政体系建设,提高自然资源局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水平,努力推进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的成效,提升保护自然资源和保障发展的能力。

二、目标任务

按照党的十九大精神新要求,积极查找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程中存在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通过调查研究,找出解决问题的办法;通过加大法治宣传力度,提升干部职工法治思维,进一步普及自然资源法律法规;通过明确领导责任、规范行政决策、落实执法责任等措施,夯实法治政府建设的基础,使自然资源管理各项工作运转规范、制度健全、监督到位,全面步入法治化轨道。

三、工作内容

(一)提高自然资源法治建设基础工作。一是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由局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站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自然资源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二是加强法治政府基础建设,加强工作经费和人员保障,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扎实开展。

(二)建立健全依法行政各项制度。一是健全自然资源科学民主决策机制,提高自然资源行政决策效率,切实履行行政决策程序,全面落实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听证制度、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和专家咨询论证制度,提高决策的效力,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二是建立健全政务公开、信访责任制等工作制度,涵盖自然资源管理的每一项内容、每一个环节。三是建立与综合执法、公安、司法机关联合办案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对土地、矿产、林草等方面的重大行政案件,协调综合执法局主动出击,迅速启动与公安、检察机关联合调查办案程序,及时移送严重违法案件,严肃查处违法行为,有效遏制此类犯罪多发态势。四是积极推进自然资源管理改革创新,针对自然资源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深入调查研究,探索建立区域综合执法及行之有效的制度和办法。

(三)严格落实自然资源法律法规管理。一是认真贯彻执行现行的自然资源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二是加强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工作,针对自然资源管理中的新形势、新特点,研究制定行业管理规范性文件。三是建立完善自然资源部门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合法性审查制度,在起草自然资源管理规范性文件时,凡是直接关系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都要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并报请区政府法制办依法审查后印发实施。

(四)强化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方式。一是把政务公开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结合起来。坚持以科学、公开、透明的原则,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信息外,其余信息均依法向社会进行公开。二是将有关行政许可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申请书示范文本等及时向社会公示。三是严格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制度,编制政务信息公开目录并向社会发布。进一步做好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规范依申请公开的受理、答复程序。

(五)完善自然资源行政争议纠纷调处机制。一是进一步畅通行政复议申请渠道,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享有的权利。办理行政复议案件要综合运用书面审查、实地调查、听证、和解、调解等手段,查明事实、分清是非,及时依法公正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加强与司法机关的沟通协调,提高行政应诉的规范性。二是认真受理信访事项,畅通信访渠道,规范办理程序,落实信访责任,提高办理质量和效率。建立健全完善利益协调、诉求表达、矛盾调处、权益保障等机制,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

(六)广泛开展自然资源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一是加大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宣传力度,适时开展以法治政府建设为主题的各种活动,积极营造良好的自然资源行业法治氛围。二是结合“4.22地球日“6.25土地日“12.4”宪法宣传日,深入开展自然资源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三是进一步强化自然资源领域干部职工学法用法,着力培养并养成干部职工学法、守法和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行动自觉  

(七)严格自然资源规范行政执法。一是依法行使行政处罚权,按照原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工作规程、自然资源违法案件立案标准制度、自然资源违法案件移送等制度。二是完善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责任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成立由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各站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自然资源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执法队,张永红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自然资源局法治政府建设日常工作。

(二)加强学习,提高素质。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知识培训,积极参加自然资源厅、吴忠市自然资源局举办的各类业务培训。切实形成领导干部带头学,执法人员相互学的法治教育浓厚氛围。通过学习培训,使自然资源系统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水平和综合素质得到全面提升。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结合自然资源工作实际,把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和普法教育有机结合起来,科学制定自然资源局法治宣传工作方案,采取多种形式,向社会广泛宣传自然资源行业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广大群众依法保护自然资源的意识,积极营造有利于法治政府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加强监督,依法行政。进一步规范社会监督机制运行,落实自然资源违法案件举报制度,主动公开举报电话。自觉接受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监督评议,认真开展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建议和提案办理,自觉履行人民法院行政判决裁定,自觉接受监察、审计等专门监督机关的监督,全面提升红寺堡区自然资源行业依法行政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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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5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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