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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红寺堡区审批服务管理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9-03-18 来源:红寺堡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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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全区“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宁政发﹝2017﹞3号)、《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不见面、马上办”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宁党办﹝2018﹞73号)要求,由红寺堡区政务服务中心编制完成本报告,全文包括中心总体工作情况、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展情况、政务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和“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推进情况及2019年工作计划。如对本年度报告疑问或意见,可直接与红寺堡区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953-6321123,传真:0953-5089767,电子邮箱:    nxzwfzx@163.com)

一、中心总体工作情况

2018年度,红寺堡区政务服务中心政务公开工作紧紧围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心工作,突出行政审批、公共服务和行权运行等工作重点,立足信息价值,挖掘信息素材,注重信息公开的客观性、原创性和及时性,进一步提高社会各界对政务服务中心各项工作的知晓率和满意度。

一是完善制度,确保信息公开规范运行。中心进一步完善《红寺堡区政务服务中心政务公开制度》及《红寺堡区政务服务中心政务公开目录》,并将各进驻窗口报送政务信息情况纳入季度考核。以两屏(中心LED电子屏、触摸屏)、两网(宁夏政务服务网、红寺堡区政府网)、一箱(意见箱)、一簿(意见簿)、一栏(宣传栏)、会议等为主要载体,严格落实服务事项、办理依据、办理条件、办理程序、申报材料、承诺时限、收费项目与标准、监督渠道“八公开”,保证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落实,不断提升政务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水平。

二是强化责任落实,确保政务公开组织到位。中心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相关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形成领导重视、全员参与、齐抓共管、责任到人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为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三是按照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关于不见面审批服务改革的要求,全力构造线上线下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立不见面、马上办审批模式。我区27个部门(单位)共承接政务服务事项1146项,其中行政审批900项,公共服务246项;进驻大厅办理的950项,可不见面办理事项率达80%。

二、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展情况

一是按照《关于印发红寺堡区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红政办发〔2018〕104号)要求,本着“便民、规范、廉洁、高效”的服务宗旨和“依法办事、廉洁勤政、公开透明、维护民利”的办事原则,积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政务服务中心信息公开,及时报送各类政务信息,并在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务服务工作平台及时公示。

二是在宁夏政务服务网及红寺堡区政府门户网站公众网,将全区1146项公共服务事项与行政审批事项的职权类型、办理主体、提供材料、收费依据及标准、办理流程、办结时限、咨询方式、窗口人员受理与办结情况等内容进行了公示。

三是制作《红寺堡区政务服务办事指南》,严格落实一次性告知制度,窗口配有一次性告知单以及办理事项需要提交的全部资料和申请书示范文本。

四是在政府门户网站、自治区政务平台、办事大厅电子屏和触摸屏对外公开中心公告、中心概况、工作制度、考核制度、进驻窗口审批事项、办事指南和各类相关政策等。

五是在大厅一楼和二楼设置政务公开电子屏,及时公示内容全面、表述规范的办事指南,使办事群众对进驻大厅的办理事项、咨询方式、监督方式等信息一目了然。

六是利用月例会公开中心的办件、工作人员出勤、工间操、窗口及窗口工作人员的季度考核、评先评优、遵守纪律等情况。公开投诉电话,设立意见箱、意见簿等通过一系列的措施,不断提高工作的透明度,让政务服务中心的各项工作在阳光下运行。

三、2018年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推进情况

(一)不断深化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逐步夯实政务服务基础  认真贯彻落实区市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有关要求,制定了《红寺堡区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规范服务事项为核心”,以“规范服务制度、规范服务设施”为基础,以“规范运行管理、规范服务监督”为保障,实施我区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加强政务大厅标准化建设。对大厅的标识、设备进行了更换,调整了功能布局将标准化建设由人员管理、运行规范等内容,向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网上办事标准化等方面拓展,由实体大厅标准化向网上大厅标准化延伸。深化审批服务标准化,推动办理流程、申请要件等业务办理标准化。二是指导乡村便民服务中心进行标准化建设。加强对乡镇和村(社区)标准化建设的指导和考核,推进全区政务服务一标规范、一标到底。根据政务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的要求和标准,要求各乡镇结合实际,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分类实施,分步推进。指导5个乡镇民生服务中心和69个村级(社区)代办点进行标准化改造,依靠帮扶部门和社会力量,整合资源,提升村级代办点的信息化水平。各乡镇新购买高拍仪80台,推动民政和社保等服务事项受理窗口下移,建立“基层窗口受理、材料网上流转、主管部门审批、基层窗口反馈”的办事模式。推动政务服务下沉进村进社区,切实提升基层服务能力。  

(二)深入推动“不见面、马上办”审批服务改革,切实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认真贯彻落实 “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要求,加快推进“不见面、马上办”审批服务模式。认真制定“不见面、马上办”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根据区、市政务服务中心的统一安排,会同各部门(单位)对各厅局第一批和第二批派发的事项认真进行了核对和确认,完善事项要素,及时录入政务云系统。梳理出了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和“不见面、马上办”事项目录清单。推进集中审批服务,按照“应进全进、应进必进”的原则,除保密等特殊情形外,全部进驻政务大厅集中公开办理,并推送至网上办事大厅经认真梳理,我区27个部门(单位)共承接政务服务事项1146项,其中行政审批900项,公共服务246项;进驻大厅办理的950项,可不见面办理事项率达80%。二是积极开展不见面审批服务工作。启动运行我区“不见面、马上办”审批平台,制定和印制了事项受理操作手册和网上办事指南,加大对不见面办理和网上办理事项的宣传力度。举办了3期不见面平台受理操作和网上办事培训班,培训部门(单位)行政审批工作人员和大厅窗口工作人员257人次。组织各进驻部门窗口工作人员对不见面办理事项进行了网上测试,积极宣传和引导办事群众开展不见面办理。与邮政公司签订了证照快递业务服务协议,开通了邮政快递业务。

(三)全面推进基层群众办事“代办制”,让群众足不出户办事。加强代办点建设,完善代办服务制度,及时完成了乡镇政务服务事项的承接(39项)、录入和流程制作等工作。逐乡镇逐村对不见面办理工作进行再培训,使乡镇办理的事项可通过代办方式不见面办理,方便了基层群众办事。

(四)着力优化政务服务,努力提高行政审批效率。进一步梳理政务服务事项,简化办事流程,减少办事环节。一是认真梳理政务服务事项。全面梳理红寺堡区政务服务事项,制定政务服务目录,修订和完善办事指南,2018年以来共受理办结政务服务事项308267件。二是优化审批流程。积极推行“一表式”申请受理和“一站式”并联办理。在确保审批标准不降的基础上,优化审批流程,减少申报材料,精简环节,压缩办理时限,申报材料在原规定的基础上减少40%,审批环节减少32%,承诺时限压缩43%,提高了办事效率。三是推行不动产登记集成服务。创新不动产登记、交易和税收联办机制,优化办事流程,实行一窗收件,统一受理不动产登记、交易和纳税材料,通过部门之间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实现了不动产交易、税收、登记业务的“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是推行上门服务、预约服务和延时服务。主动为老弱病残等特殊人群提供免费上门服务,为特殊人群提供全程代办和帮办服务。2018年,大厅公安户籍窗口、社保窗口等提供上门服务、预约服务和延时服务1340多人次。

四、2019年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推进集中审批服务。按照“应进全进、应进必进”的原则,除保密等特殊情形外,全部进驻政务大厅集中公开办理,并推送至网上办事大厅。加大“三级四同”政务服务事项承接力度,并全部进驻政务大厅统一办理。政务服务事项较少或办件量较少的部门,通过在政务大厅设置综合代办窗口的方式进驻。推动所有政务服务事项向部门审批办公室集中、向政务大厅集中、向网上集中,提高政务大厅窗口审批决定权、审核上报权和组织协调权的授权比例。

(二)进一步加强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完善大厅的设施功能,提高硬件建设和信息化水平,配套完善自助服务设施和便民设施,加强设施设备的运维管理,创造良好的服务环境。优化政务大厅功能布局。推进人员管理、事项服务、服务制度等标准化,指导乡镇民生服务中心、村(社区)为民办事全程代办点标准化建设,打造乡村政务服务标准化示范点,以点带面,逐步推进,提高基层政务服务水平。  

(三)进一步推进不见面审批服务落地见效。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引导群众和企业开展网上办事,用好全程网办、代办制、快递送达等方式,增强群众对不见面办理的认可度。挖掘可不见面办理事项的深度,通过网上流程再造和系统优化,使不见面办理更简单、更便捷、体验感更强,稳步提升不见面事项网上办件量。

(四)进一步提升窗口服务水平。严格落实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等制度。以群众和企业办理的“事”为单元,优化办事流程,按类别设置综合窗口或跨业务设置代办窗口,推行“一表申请、一窗受理、一条龙办理”,形成集约集成服务优势。加强窗口工作人员管理和考核,严把选派进驻关,推行退回召回制度,提升窗口服务效能。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对群众反映的服务效率低等问题及时处理。

(五)进一步优化再造办事流程。聚焦群众和企业办理量大的不动产登记、市场准入、项目投资、社保民生等重点高频事项,按照“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跑动次数”的要求,优化办事流程,简化办事材料,精简办事环节,能做到不见面办理的力争做到不见面,需要见面办理的“最多跑一次”。

(六)进一步推进政务服务下沉。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将群众日常生活类的便民事项,更多的委托或授权乡镇民生服务中心办理,推行“综合受理、一窗受理”,增强基层综合服务能力。稳步推进基层工商所、税务所、派出所等将相关服务事项进驻乡镇民生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发挥宁夏政务服务“一张网”功能,完善村级代办服务机制,提升村级代办服务能力。利用金融、邮政及农村电商等网点,积极开展代缴代办代理等便民服务,使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办理“不出村(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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