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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红寺堡区司法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1-01-29 来源:吴忠市红寺堡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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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一)强化机制建设

一是加强领导,坚持把推行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全局重要工作日程。局党组对政务公开工作高度重视,及时调整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司法所负责人为成员,明确局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的统一组织协调工作,将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干部职工的政务公开思想意识。及时传达学习政务公开及信息公开工作会议精神和有关文件精神,从树立立党为公、司法为民、依法行政、便民利民、廉洁高效的司法行政队伍高度认识政务公开工作的意义,切实提高认识,转变工作作风,把推行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密切同群众的关系、促进机关转变职能、提高办事效率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好,不断增强推行政务公开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

(二)强化平台建设,提高公开能力

按相关工作要求选派专门工作人员参加培训,强化业务,提升能力。同时,利用政府信息公开网、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发布相关服务民生法律需求,充分体现权威性、及时性、互动性,真正做到服务大局,服务群众,扩大受众面,提升影响力。截至2020年底,在微信公众号公布主要动态信息160余条;积极主动在红寺堡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开司法行政信息,安排专人集中整改4次,主动公开相关文件22条,工作动态68条,机构设置类1条,共收到人大代表议案建议1条,我局将办理情况一一进行了复,并通过政府网站将办理结果进行了公开

(三)认真落实政务公开工作措施

一是将司法局的职能、各科室的职责以及局领导分管工作等在红寺堡区司法行政网进行公开、公示。对下属的法律援助中心、律师事务所也进行了职能和人员公示。对司法局部门预算、决算,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二是组织人员培训。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学习计划,上半年我局在每周例会上认真学习传达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自治区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自治区人民政府政务办公室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细则(试行)〉的通知》文件精神,并组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积极参加区委、政府举办的政务公开工作业务培训,及时按质按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四)提高政务公开水平

一是在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中,充分发挥职能,从法治政府建设角度,大力宣传政务公开工作,把政务、村务公开纳入对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依法治村中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检查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坚持进行检查督促,促进了这项工作的开展。二是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基础上,在本系统内加大法律援助、法律咨询、人民调解、社区矫正等事关群众利益事项的公开力度,指导督促司法所、律师事务所等编制好办事公开指南和目录三是严格按照《自治区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要求,积极梳理行政规范性文件并进行动态更新,配合区委办公室积极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纳入区委中心组的学习中,作为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的重要内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

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

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

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公众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主要是部分信息公开不够及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还需进一步细化和完善,公开形式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及信息公开工作的形式有待拓展,工作动态等内容有时没有及时更新。

2021我局将按照自治区、吴忠市的有关要求,围绕建设服务型政府的总目标,严格“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加强学习培训,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规范化。一是进一步提高机关干部对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司法行政发展环境。二是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层层落实责任,定期督查通报,确保把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三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信息公开各项制度。规范和完善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对涉及公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应该公开的及时公开,同时有区别地抓好对内与对外公开,提高公开针对性、时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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