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红寺堡区司法局于2002年成立,内设办公室、普法办、基层室,社区矫正室,辖4个基层司法所,下设法律援助中心事业单位1个,主要承担普法宣传、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律服务等职能。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中央、自治区、吴忠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文件精神,认真执行《条例》,不断健全和完善工作机制,始终坚持把红寺堡区人民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按时发布信息,认真听取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规范工作流程,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的意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程(试行)》等文件的规范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信息送交和发布等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 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 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 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 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 | 499530元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2019年度主动公开各类政务信息143条。其中工作动态类128条;其他15条。
1、财政信息公开情况
我局在“红寺堡区人民政府”网站中设立的预决算公开统一栏目中,集中公开本部门预决算;细化公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机关运行经费和政府采购情况等相关信息,2019年我局有1次政府采购为办公设备的采购。
2、政府开放日
2019年我局开展了司法行政系统第二届开放日活动,我局将政府开放日相关活动方案和活动简报及时在政府网站上进行了公开。
3、其他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2019年我局无规章和规范性公开,在其他重点领域无相关信息,未进行其他相关情况的公开说明。
(二)公开形式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通过“红寺堡区人民政府”网站、司法行政内网、“吴忠市红寺堡区司法局”公众微信号等公开,并建立公示专栏定期公开。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第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第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2019年我局未收到和处理政府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1 | 0 | 17 | 3 | 21 | 1 | 9 | 1 | 11 |
2019年办理行政复议案件21件,办结18件。其中,不予受理3件,撤销11件,作出维持决定的1件,终止审理2件,转送其他机关办理1件,3件正在办理中。本期的21件案件中,乡(镇)人民政府为被申请人5次,部门为被申请人16次,主要集中在行政土地管理中。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主要是信息发布、报送还不够及时。2020年我局将按照自治区、吴忠市的有关要求,围绕建设服务型政府的总目标,严格“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加强学习培训,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规范化。
吴忠市红寺堡区司法局
2020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