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寺堡镇人民政府、柳泉乡人民政府、教育局:
根据吴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同意红寺堡区招聘穆鹏程等10名同志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批复》(吴人社发〔2019〕244号)精神,同意聘用穆鹏程等10名同志为红寺堡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红寺堡区柳泉乡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穆鹏程
红寺堡区红寺堡镇镇酿酒葡萄产业服务中心:王巧玲
红寺堡区职业技术学校:余依凡 李 花 张文才
张 聪 杨泽钊 陈嘉琦
马成武 徐耀升
请凭此文件直接办理以上人员的空编增人、工资确定、工资拨付、社保登记等手续,用人单位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宁党办〔2006〕35号)的有关规定,及时与所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时间从报到之日算起。
吴忠市红寺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9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