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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303001/2022-00112
文号
发布机构
红寺堡区政府办公室
责任部门
红寺堡区政府办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2-10-27
名称
区政府召开四届人民政府第18次常务会议
区政府召开四届人民政府第18次常务会议

2022年9月 16日,杨文福同志主持召开红寺堡区四届人民政府第18次常务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对青海重大山洪灾害和当前防汛抗旱抢险救灾工作重要指示、李克强总理批示、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甘孜泸定县6.8级地震作出的重要指示、李克强总理批示精神,并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审议了《吴忠市红寺堡区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送审稿)》《吴忠市红寺堡区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预案(送审稿)》等有关事宜;研究了晓鸣股份红寺堡智慧农业产业示范园青年鸡种业基地(一期)项目用地手续办理等事宜、红寺堡区罗山花园36号楼23套经济适用房房产过户办理等相关事宜。

会议指出,各乡镇(街道)、部门(单位)要切实加强防汛抗旱抢险救灾工作及防震减灾、抗震救灾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好防灾减灾责任,推动责任体系延伸至基层。要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增强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深刻汲取青海大通县山洪灾害教训,树牢底线思维和极限思维,进一步强化防汛抗旱抢险救灾及防震减灾、抗震救灾工作各项部署,细化实化各项措施,切实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的要求落到实处。

会议要求,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单位)要结合实际组建综合应急抢险队伍,消防、水务、住建、自然资源等部门要组建专业应急抢险队伍,并定期进行拉练,以应对出现洪涝灾害和地质灾害,确保应急时调得出、用得上。各有关部门(单位)对防汛物资要进行分级分类统计、储备更新、设备检修维护和应急调运准备。各乡镇要与建筑公司、大型车辆租赁方签订24小时调用协议。应急管理局要与移动公司、供电公司签订应急救援协议,保证紧急情况下通讯、供电供应畅通。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和工作人员值班的24小时值班制度,充分发挥水务、气象、住建交通、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等部门行业优势和参谋作用,精准推送各类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为及时掌握汛情和灾情,做到全面监测、主动预警、有效防范提供科学依据。

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把应急预案管理及应急演练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注重预案管理及日常演练。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地震局)要加快修订完善《吴忠市红寺堡区地震应急预案》。水务局要牵头组织相关部门每年开展一次防汛应急演练,相关乡镇要针对上源村、平岭子村、周新村、黄羊滩村、上源村5个山洪易发危险村开展紧急转移应急演练。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牵头组织相关部门每年开展一次地震逃生应急演练,教育局要督促各中小学校、幼儿园每学期开展一次地震逃生应急演练。

会议强调,各乡镇(街道)、部门(单位)要坚决落实上级部署要求,把纪律挺在防汛抢险、抗洪救灾、抗震救灾第一线,严格服从统一指挥,认真履职尽责,严禁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推诿扯皮、各行其是;严格执行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制度,严禁擅离职守、脱岗空岗;严格执行报告制度,严禁迟报、瞒报、漏报重要灾情险情信息;严格执行宣传纪律要求,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以严明纪律和过硬作风推动防灾减灾救灾各项工作落地落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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