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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303001/2022-00052
文号
发布机构
红寺堡区政府办公室
责任部门
红寺堡区政府办公室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2-05-08
名称
区政府召开四届人民政府第8次常务会议
区政府召开四届人民政府第8次常务会议


2022422日,杨文福同志主持召开红寺堡区届人民政府第8次常务会议,传达学习了2022年全国市场监管工作会议、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会议及全区市场监管工作会议、全区药品监管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市场监管工作会议精神,全区健康卫生工作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信访工作条例》,研究贯彻落实意见、梁言顺同志调研安全生产和社会稳定工作讲话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听取了2022年一季度全区经济运行情况汇报,分析当前经济形势,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审议了《红寺堡区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实施方案(送审稿)等有关事宜;研究红寺堡区城市更新朝阳片区项目招商引资协议书等有关事宜

会议指出,去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对市场监管工作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三次听取专题汇报,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市场监管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视察宁夏重要讲话及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区市党委政府及市场监管总局的工作安排,坚持深化改革、强化监管、优化服务、夯实基础一体推进,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了市场监管力量。

会议要求:

(一)严格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党政同责。各乡镇(街道)、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关于印发红寺堡区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党政同责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明确食品安全党政同责政治任务,着力构建“党政综治、部门合治、行业自治、业态整治、社会共治”的食品安全共治格局,以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全面加强食品安全工作,严防严管严控食品安全风险,保证广大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安心。

(二)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各部门(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深入推进全程电子化登记,切实巩固提升企业开办“一日办结”成果。全面推进“证照分离”改革,鼓励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通过“一窗通办”平台进行简易注销登记,进一步施降低市场主体退出成本,解决创业者“进门容易出门难”的问题。

(三)强化“三个”安全监管。相关单位要加强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和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强化网络、广告等消费领域市场监管,全面推进质量强区建设,持续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面推进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检查,完善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黑名单”及其信用修复制度和联合惩戒机制等,推进“互联网+监管”,构建和完善市场监管科技创新体系,牢牢把握质量安全底线,营造安全放心科学的消费环境。

(四)严格落实食药经营者主体责任,强化社会监督。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是食品药品生产经营的主体,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督促生产经营者严格履行主体责任,依法生产经营,进一步提高产商品质量。同时,畅通公众监督和舆论监督渠道,及时发布食药安全风险预警和消费提示,引导消费者科学购买、安全消费。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引导社会各方共同监督食药经营行为,共同打造良好规范的市场环境。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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