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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303058/2026-00013
文号
发布机构
红寺堡区生态环境分局
责任部门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6-03-27
名称
吴忠市生态环境局红寺堡分局关于2026年3月27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吴忠市生态环境局红寺堡分局关于2026年3月27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327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327202442日(5工作日)。

联系电话:0953-5098502

通讯地址:吴忠市红寺堡区综合大楼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宁夏晓贤牛羊肉经营有限公司肉牛羊屠宰场建设项目

吴忠市红寺堡区红寺堡镇团结村

宁夏晓贤牛羊肉经营有限公司

宁夏中环国安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红寺堡区红寺堡镇团结村。项目生产规模为年屠宰9000头牛及100000只羊。项目总投资120万元,环保投资共计47万元,占总投资的39.17%,环保投资主要用于废气、废水、噪声、固废防治等

项目施工期、运营期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大气污染主要为施工扬尘污染。采取措施为对施工现场和建筑体分别采取围栏、设置工棚、覆盖遮蔽等措施,阻隔施工扬尘污染;建筑工地全面落实“六个100%”的扬尘防控措施。

运营期废气主要为屠宰车间废气、牛羊待宰圈废气、污水处理设施废气。污水处理设施为地埋式,各产生臭气的池体均密闭于地下,几乎无臭气外逸,对污水处理设施、牛羊待宰圈、屠宰车间分别定期投放除臭剂,运营期无组织废气排放参考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二级浓度标准值。

(二)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施工废水收集后经临时沉淀池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

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30m³/d,格栅调节池气浮机水解酸化池厌氧发酵池接触氧化池沉淀池清水池工艺)达标处理后暂存于蓄水池拉运至宁夏水投红寺堡水务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主要是机械设备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定期保养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噪声排放须达到《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25)中排放限值要求。

运营期噪声主要为牛羊叫声、泵产生的噪声、牛羊肉切割机噪声,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噪声排放须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2类区限值要求。

(四)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不得随意倾倒或堆放。

运营期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集中处理;可疑病体、不可食用牛肉送往防疫站处置,场区内不暂存;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属于一般固废,暂存临时堆粪场同待宰圈粪便、胃肠内容物一起消毒堆肥后拉运至农田施肥;设置临时堆粪场(400m²,采用混凝土硬化地面+HDPE膜防渗层,四周设1.5m高围挡及防雨棚,配备自动翻堆机),待宰圈粪便、胃肠内容物消毒堆肥后拉运至农田施肥。

(五)本项目建成后废水COD排放量15.05t/aNH3-N排放量0.959t/a,从原有项目(宁夏壹加壹农牧股份有限公司)中替代。

(六)(六)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其他建议和要求,按照《报告表》要求做好其他环境管理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

红寺堡区2025年新庄集乡柳树台村高标准农田(现代高效节水农业)建设项目

红寺堡区新庄集乡柳树台村

吴忠市红寺堡区新庄集乡人民政府

宁夏竭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一、项目田块整治3210亩,增施有机肥3781亩;新建9m3蓄水池1座,泵站1座,过滤器房235.20m2,管理房51.00m2,施肥棚81.60m2,沉砂渠150m,安装电动闸门1座,卧式潜水泵4台,自动反冲洗砂石自动反冲洗叠片过滤器4套,自动一体化施肥机4套;铺设de90-315输水管道65.14kmpe75支管31.1km,滴灌带2521.91km,配套建筑物共计290座,镇墩87座;整修田间砂砾路5.94公里;补植垂柳434棵;新建315KVA箱式变压器1台,敷设1OkV电缆线路200米,低压线路170米;建设项目区中央灌溉控制中心1座,压力传感器4套,液位传感器2套,安装田间输水管电动阀159台,智能阀门控制器141套,蓄水池及泵站球形监控摄像头5台。项目总投资1621.8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4.4万元,占总投资的3.35%,主要用于项目废气、废水、噪声、固废污染防治及生态治理措施等。

项目施工期、运营期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对大气环境的影响主要来自施工扬尘、施工车辆和施工机械尾气、道路扬尘等,施工期间对施工现场定期洒水降尘,临时堆土苫盖,严禁在重污染天气状况或者四级以上大风时开展土石方作业以及其他可能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建设活动,以减少施工期扬尘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土方在运输时,应当采用篷布遮盖密闭运输,严禁施工车辆带泥上路,并加强施工机械管理和保养,尽量减少施工车辆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程度。通过采取有效的措施,施工期废气污染物将得到有效的控制,能够降低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

(二)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期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不外排;项目施工人员盥洗废水用于施工区泼洒抑尘,生活污水设临时旱厕,项目施工结束后清理。

(三)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设备、运输车辆的运行,施工机械噪声源多为间歇性和流动性,项目施工期加强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禁止施工,影响随施工结束而消失。

运营期噪声主要为水泵产生的噪声。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通过对作业设备加装隔音减振垫以及墙体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降噪后,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沉淀池沉渣、废包装物及弃土。建筑垃圾主要为拆除旧水渠废料及泵站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砖块、混凝土等,沉渣主要为临时沉淀池产生的底泥,建筑垃圾及沉淀池沉渣集中收集后送至指定的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理;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送至附近村镇生活垃圾收集点,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废包装物作为可回收废物由厂家回收综合利用;项目弃土堆存至堆土场。

本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泵站维护产生的废机油、泵站过滤产生的污泥、肥料废包装、田间更换下来的废滴灌带。其中,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维修后由专业单位收集带走,不在项目区域储存;泵站过滤装置产生的污泥,主要为泥沙及悬浮杂质等,属于一般固废,产生量较小,经集中收集后定期交由农户用于还田;施肥产生的废包装为可回收资源由肥料供应厂家回收再利用;废滴灌带交由滴灌带供应厂家回收。

(五)运营期无废气、废水产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其他建议和要求,按照《报告表》要求做好其他环境管理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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