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红寺堡镇弘德村设施农业基地供水项目。
2.主管单位:吴忠市红寺堡区水务局
3.建设单位:吴忠市红寺堡区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4.建设地点:红寺堡镇弘德村。
二、建设内容
新建引水建筑物1座;新建引水管道0.99km,为φ400U-PVC(0.63Mpa);新建进水陡坡及消力池1座;新建9.8万m³蓄水池1座;新建取水建筑物1座;新建过滤操作间1座,建筑面积为73.84㎡,安装潜水泵2台及配套机电设备及金属结构;新建1#系统日光温室输水管道1.23km,为φ355U-PVC管(0.63Mpa);新建2#系统村集体供水管道0.66km,为φ250U-PVC管(0.63Mpa);新建村庄绿化带连接管道0.1km,为φ250U-PVC管(0.63Mpa);新建管道各类附属建筑物27座,其中:排气检查井3座,放空检查井3座,分水阀井3座,镇墩16座,控制阀井1座,穿路顶管1处。
三、项目资金安排
本项目投资概算总金额为689.33万元,计划2023年完成投资529.65万元,主要完成主体工程蓄水池1座、各类管道1.99公里,2024年完成投资81万元,主要完成各类附属建筑物27座等。资金来源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和闽宁资金。
四、资金使用要求
项目一经批准,实施单位应尽快组织实施,严格落实“项目四制”规定,加快项目进度,并按合同约定和项目实施进度及时支付资金,确保支出进度达到国家考核要求。
五、建设时间
建设期限2023年6月至2024年8月。
六、受益对象与利益联结机制
该项目的建成是响应乡村振兴战略的需要,可以从根本上改善弘德村的农牧业生产条件,保障粮食安全。工程建成后,可为项目区550亩日光温室、230亩青贮玉米及200亩村庄绿化带提供水源条件,对提高水资源利用率和农牧业产值,推进区域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七、项目管理
1.环境目标: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运输车辆和作业机械尾气,通过洒水抑尘、湿法作业、施工场地设置施工围挡、运输车辆加盖篷布、路面硬化、大风天禁止作业、加强设备保养等措施可降低施工扬尘和施工机械尾气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2.节能目标:降低运输成本和油料消耗出发,尽可能选择运输距离短,运输条件好的路网运营。
八、资金管理
1.项目投资坚持估算控制概算,概算控制预算,预算控制计算的原则,除特殊情况外,严禁超概算、超预算、超决算。
2.投资项目按工程进度确定合理比例、均衡拨付工程款。
3.项目建成后,项目建设单位应于2个月内完成工程结算和竣工结算。
九、资产管理
项目竣工后及时与项目所在乡镇签订帮扶资产移交协议书,并进行资产移交。
公示时间为2023年6月14日至2023年6月24日,公示期间欢迎广大群众监督,如有异议请与区水务局联系。
监督投诉电话:0953-5090459 12317
吴忠市红寺堡区水务局
2023年6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