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重大项目建设 > 重大项目
索引号
640303058/2025-00069
文号
发布机构
红寺堡区生态环境分局
责任部门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5-11-20
名称
吴忠市生态环境局红寺堡分局关于2025年11月19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吴忠市生态环境局红寺堡分局关于2025年11月19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1119日我局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111920251125日(5工作日)。

联系电话:0953-5098502

通讯地址:吴忠市红寺堡区综合大楼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宁夏金硅1000年锂电池硅基负极材料项目 

红寺堡区经一路东侧,纬五路南侧

宁夏金硅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宁夏汇岩达环保节能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红寺堡区经一路东侧,纬五路南侧,租用中车株洲所红寺堡“低碳循环”新能源智能装备产业园现有空置厂房。宁夏金硅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投资6000万元,依托现有空置厂房,建设1000t/a锂电池硅基负极材料生产线,主要产品为一氧化硅。项目总投资6000万元,环保投资约95万元,占总投资的1.6%。主要用于施工期的噪声、固废污染防治措施及运营期废气、废水、噪声、固废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运营期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来自在厂房内部设置各生产区的隔间、安装相关设备产生的粉尘。本项目施工期主要在厂房内部进行,产生粉尘的影响范围较小。

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混料、打磨、吹灰等产生的粉尘。粉尘设置3套集气罩收集后,经2套布袋除尘器处理,通过同一根18m排气筒(DA001)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排放要求。

(二)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废水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由于本项目所在地的厂房、废水处理设施等均已建成,故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废水可直接依托现有化粪池进行处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及纯水制备装置排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纯水制备装置排水一同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宁夏弘德慈善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主要来自于各种施工机械和车辆运输产生的作业噪声。施工现场应采用低噪声的工艺、技术、设施、设备;制定运输车辆合理的运输时间,避免在夜间及上下班高峰通行;运输车辆禁止超速、超载,禁止鸣笛,出入注意道路两侧居民的安全;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以昼间为主;进出工地的所有车辆禁止鸣号等降噪措施。施工期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相关规定限值要求。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混料机、干燥箱、真空升华炉等设备。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独立隔振基础,加装隔声罩及减振基础或减振垫;建立设备定期维护保养制度等噪声防治措施。运营期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的固体废物为施工垃圾及生活垃圾。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及施工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垃圾。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定期送环卫部门统一处置;施工期内建筑垃圾清运至政府指定地点。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生活垃圾、炉渣、废渗透膜、除尘器收尘、废配件、废包装袋及废机油。废渗透膜与废配件在更换时由厂家直接回收,不在厂区内贮存;炉渣和废包装袋收集后外售进行综合利用;除尘器收尘收集后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机油收集后于危废贮存点暂存,最终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五)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其他建议和要求,按照《报告表》要求做好其他环境管理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

吴忠市红寺堡东片区城市排水防涝能力提升二期工程

吴忠市红寺堡区城区

吴忠市红寺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宁夏润泽清源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红寺堡区城区,主要对六盘山路(K1+144.130~红柳沟)路段拆除现状雨水口,对雨水口连接管进行封堵,新建雨水管道730m,新建排水沟234m,配套路面恢复1600m²及其附属构筑物。项目总投资992.19万元,环保投资共计79万元,主要用于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的防治以及后期生态恢复。

项目施工期、运营期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运输车辆和作业机械尾气,通过对施工区域设置围挡,洒水抑尘、运输车辆加盖篷布、大风天停止作业、加强设备保养等措施可降低施工扬尘和施工机械尾气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二)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车辆冲洗废水。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租赁民房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

(三)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机械设备噪声,施工时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安装基础减振垫,设置施工围挡、并合理安排施工时序、提高施工效率、加强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管理等防噪措施后,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规定的限值要求。

(四)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主要为沥青块、混凝土块、材料边角料、顶管施工产生的泥浆等,分类收集后清运至政府部门指定地点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清运至垃圾中转站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五)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生态恢复措施

施工期生态恢复措施主要为合理规划占地,并严格管控占地面积;露天堆放的物料和土方需加设防尘网,车辆必须清洗后方可上路;制定严格的施工组织和管理细则,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知识和法律宣传工作;提升工程施工效率,缩短工期;施工结束后,施工单位应及时清理现场,恢复路面通行,同时排水沟临时占地周边恢复植被。

(六)运营期内主管部门应对管线严格监管,定期对检查井进行清理,检查井清理的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置;管道内泥沙清理出的泥沙送至指定地点填埋。

(七)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其他建议和要求,按照《报告表》要求做好其他环境管理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