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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303013/2025-00051
文号
发布机构
红寺堡区水务局
责任部门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5-10-24
名称
红寺堡区平岭子等村人饮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实施方案
红寺堡区平岭子等村人饮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红寺堡区平岭子等村人饮安全巩固提升工程

2.建设单位:吴忠市红寺堡区水务局

3.建设地点:红寺堡镇、太阳山镇、大河乡

4.建设规模:该工程为人饮管道维修工程,规模与原设计保持一致。

5.建设内容:维修改造管道3.12公里,其中Φ160PE1.21公里,Φ200PE1.18公里,Φ125PE0.71公里,Φ90PE0.02公里,新建闸阀井15座,维修闸阀井7座。

二、项目资金安排

本项目投资概算总金额97.58万元,资金来源为2025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

三、资金使用要求

项目一经批准,实施单位应尽快组织实施,严格落实“项目四制”规定,加快项目进度,并按合同约定和项目实施进度及时支付资金,确保支出进度达到国家考核要求。

四、建设时间

建设期限20257月至202512

五、受益对象

项目实施后将极大地改善红寺堡区东源、平岭子等村饮水安全状况。减少了因管网老化、破损导致的饮水安全问题,确保了居民能够饮用到干净、安全的饮用水。

六、项目管理

1.环境目标: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运输车辆和作业机械尾气,通过洒水抑尘、湿法作业、施工场地设置施工围挡、运输车辆加盖篷布、路面硬化、大风天禁止作业、加强设备保养等措施可降低施工扬尘和施工机械尾气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2.节能目标:降低运输成本和油料消耗出发,尽可能选择运输距离短,运输条件好的路网运营。

七、资金管理

1.项目投资坚持估算控制概算,概算控制预算,预算控制计算的原则,除特殊情况外,严禁超概算、超预算、超决算。

2.投资项目按工程进度确定合理比例、均衡拨付工程款。

3.项目建成后,项目建设单位应于6个月内完成工程结算和竣工结算。

公示时间为2025710日至2025715日,公示期间欢迎广大群众监督,如有异议请与区水务局联系。

联系人:杨志鹏  监督电话:0953-5090459  12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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