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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14349640303013/2025-00041
文号
发布机构
红寺堡区水务局
责任部门
红寺堡区水务局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5-09-11
名称
2025年红寺堡区农村人饮安全提升工程实施方案
2025年红寺堡区农村人饮安全提升工程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2025年红寺堡区农村人饮安全提升工程

2.建设单位/责任单位:吴忠市红寺堡区水务综合服务中心。

3.建设地点:红寺堡区团结村、振兴村、红海村、小泉村、西源村、洪沟滩村。

4.建设规模:现有受益农户552720773人,居民生活最高日用水定额78升每人每天,设计日用水量2912.96立方米每天,设计水平年总用水规模81.79万立方米每年。

5.建设内容:1)铺设供水管道总长311.06km其中入村管道总长15.42km采用Φ250~Φ75PE;入巷管道总长57.18km采用Φ125~Φ50PE;入户管总长238.46km采用Φ25PE管。2)新建管道附属建筑物975座,其中总表井7座、消防阀井6座、分水阀井200座、联户水表井751座、排气补气阀井113)安装智能水表5527套。

2025年建设内容:(1)铺设供水管道199km,新建管道附属建筑物427座,安装智能水表1400套,资金来源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1482.33万元。(2)铺设供水管道40km,资金来源为2025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71.1万元

2026年建设内容:(1)铺设供水管道72.06km新建管道附属建筑物548座,资金来源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751.9万元和地方配套资金。(2安装智能水表4127套,资金来源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154.7万元。

二、项目资金安排

本项目投资概算总金额为3386.01万元,资金来源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2500万元、2025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71.1万元、剩余资金为地方配套资金。

2025年计划完成投资1864.50万元,其中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1593.4万元,2025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71.1万元。

2026年计划完成投资1192.52万元,其中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906.6万元,剩余资金为地方配套资金。

三、资金使用要求

项目一经批准,实施单位应尽快组织实施,严格落实“项目四制”规定,加快项目进度,并按合同约定和项目实施进度及时支付资金,确保支出进度达到国家考核要求。

四、建设时间

建设期限20258月至20267

五、工程效益

项目实施后,可解决红寺堡区团结等6个行政村552720773供水管网“跑、冒、滴、漏”等饮水安全问题,保障群众财产安全,提升农村供水保证提高运行管理质量和效率。项目供水效益、社会效益显著。

六、项目管理

1.环境目标: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运输车辆和作业机械尾气,通过洒水抑尘、湿法作业、施工场地设置施工围挡、运输车辆加盖篷布、路面硬化、大风天禁止作业、加强设备保养等措施可降低施工扬尘和施工机械尾气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2.节能目标:降低运输成本和油料消耗出发,尽可能选择运输距离短,运输条件好的路网运营。

七、资金管理

1.项目投资坚持估算控制概算,概算控制预算,预算控制计算的原则,除特殊情况外,严禁超概算、超预算、超决算。

2.投资项目按工程进度确定合理比例、均衡拨付工程款。

3.项目建成后,项目建设单位应于6个月内完成工程结算和竣工结算。

八、资产管理

项目建成后,及时明确工程运行管护主体,签订管护责任书,落实管护责任和后续管护经费,确保项目正常发挥效益,资产得到有效管护。

公示时间为2025911日至2025921日,公示期间欢迎广大群众监督,如有异议请与区水务局联系。

监督电话:0953-5090459   12317

附件:2025年红寺堡区农村人饮安全提升工程绩效目标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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