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一)资金下达预算及项目情况
2023年下达柳泉乡柳泉村乡村建设基础设施提升项目资金共计366.14万元,其中347.55万元为中央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18.59万元为其他资金。
(二)项目绩效目标设定情况
项目总体绩效目标为是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巩固乡村振兴与脱贫攻坚有效衔接。产出指标共四项,一是数量指标,指标值1为新建货棚3座,指标值2为人行道硬化约5500平方米,指标值3为跨渠盖板桥6座,指标值4为加固检查井42座;二是质量指标,指标值1为项目验收合格率为100%,2为未在资金管理使用过程中发现违规问题;三是时效指标,指标值为当年资金支出率100%,指标指2为项目及时完工;四是成本指标,指标值为资金投入≤388.3万元。效益指标共四项,一是社会效益指标,指标值为受益人口数≥2000人;二是经济效益指标,指标值为特色产业带动增加贫困人口收入≥2000元;三是生态效益指标,指标值为生态环境改善情况较为明显;四是可持续影响指标,指标值为激发群众内生动力,满意度指标共一项,指标值为受益人口满意度≥95%。
二、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项目绩效管理要求,我部组织工作人员通过查阅资料及实地走访的形式对柳泉乡柳泉村乡村建设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工作人员先是对资金到位和支出情况进行核对,按照实际完成情况对项目库资金进行调整,随后走访柳泉村,对村委会领导干部及村民进行随机访问,了解项目建成后运行情况及效益,访问结果获得一致好评。
三、绩效目标自评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根据《关于印发〈红寺堡区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调整方案〉的通知》(红党农发〔2023〕17号),该项目到位总资金366.14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该项目实际完成投资366.14万元,截至目前,除去工程质保金10.4264万元未支付,其余已全部完成支付。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该项目各项管理制度基本得到了有效落实,项目申报、批准、管理基本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按规定履行了相关程序,项目实施资料完整,程序合规,并按程序公开公示;建设方案和投资预算编制符合要求,施工图设计由专家审查论证确定;项目合同书、技术鉴定等资料齐全并及时归档;项目实施的人员条件、场地设备,信息支撑等落实到位;项目“四制”管理制度基本得到有效执行。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是数量指标,指标值1为新建货棚3座,指标值2为人行道硬化约5500平方米,指标值3为跨渠盖板桥6座,指标值4为加固检查井42座,完成指标任务;二是质量指标,指标值1为项目验收合格率为100%,2为未在资金管理使用过程中发现违规问题,完成指标任务;三是时效指标,指标值为当年资金支出率100%,指标指2为项目及时完工,完成指标任务;四是成本指标,资金投入为366.14万元,完成指标任务。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效益指标共四项,效益指标共四项,一是社会效益指标,指标值为受益人口数≥2000人,完成指标任务;二是经济效益指标,指标值为特色产业带动增加贫困人口收入≥2000元,完成指标任务;三是生态效益指标,指标值为生态环境改善情况较为明显,完成指标任务;四是可持续影响指标,指标值为激发群众内生动力,完成指标任务。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通过对村委会领导干部及村民进行随机访问满意度达到95%,大家普遍认为项目的实施起到完善柳泉村农业基础设施的作用,带动当地群众增收,大家总体满意度较高。
四、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柳泉乡柳泉村乡村建设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全年预算工程资金388.3万元,实际完成投资366.14万元,偏差422.16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竣工决算结余。下一步,我部将提高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质量和效率,在实践的基础上,加强研究,科学、合理地设定项目绩效目标。
五、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我部对绩效自评结果进行全面检查,并加强检查结果应用;绩效自评结果将作为以后年度申请立项和经费支持的重要依据,按照财政部门的统一要求,对绩效评价情况予以公开。
附件:柳泉乡柳泉村乡村建设基础设施提升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中共吴忠市红寺堡区委统战部
2023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