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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303058/2022-00108
文号
发布机构
红寺堡区生态环境分局
责任部门
吴忠市生态环境局红寺堡分局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2-11-10
名称
吴忠市生态环境局红寺堡分局关于2022年11月10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吴忠市生态环境局红寺堡分局关于2022年11月10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吴忠市生态环境局红寺堡分局关于20221110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

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1110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111020221016日(5工作日)。

联系电话:0953-5098502

通讯地址:吴忠市红寺堡区综合大楼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三峡威力红寺堡100MW光伏复合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吴忠市红寺堡区大河乡以南,毗邻G344国道

三峡新能源红寺堡发电有限公司

宁夏绿源长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总占地218.05hm2(不含升压站区),其中永久占地0.20hm2,临时占地217.85hm2,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30个光伏方阵及配套工程,其中3150kW的子方阵数量为25个,2500kW的子方阵为5个。每个光伏组件串包含26545Wp光伏组件,每18个光伏组件串接入1225kW的逆变器。组串总数量为7290串。每个2500kW的方阵接入11225kW逆变器,3150kW的方阵接入14225kW逆变器,共计405台逆变器,主要包括光电转换系统、直流系统、逆变系统、交流系统等集成发电。项目总投资39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32.22万元,占总投资的1.60%

项目施工期、运营期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项目施工期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废气、噪声、废水、固体废物和生态环境影响等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

(二)项目运营期光伏阵列噪声源主要为逆变器及箱变运行时产生的设备噪声,一般在65dB(A)左右,随着距离的衰减,光伏区边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三)项目运营期固废主要为废变压器油。通过在每个油浸式箱式变压器下设置11m3集油池,收集至拟建110kV升压站危废暂存间内,定期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集油池要求采用2mm厚的高密度聚乙烯进行防渗,渗透系数≤10-10cm/s

)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生态保护与恢复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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