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寺堡区教育局:
报来《吴忠市红寺堡区教育局关于审批红寺堡区第一中学 室内外篮球场地面改造项目建设方案的请示》(红教发〔2019〕265号)及相关附件收悉。根据《自治区财政厅 教育厅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改善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补助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宁财(教)指标〔2019〕184号)精神,项目代码:2019-640303-83-01-004512,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选址
红寺堡区第一中学学校院内。
二、建设规模及内容
运动场铺设9000平方米硅PU面层 。
三、建设期限
2019年6月-2019年12月。
四、概算投资及资金来源
概算总投资270.75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用254.01万元,其他费用11.43万元,工程预备费5.31万元。资金已由《自治区财政厅 教育厅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改善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补助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宁财(教)指标〔2019〕184号)下达。
五、几点要求
1.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各项前期工作,早日开工建设。
2.项目建设单位要全面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等制度,确保质量。
3.项目开工建设后,每月按旬向我局报送项目建设进度及投资完成情况,确保项目按期完工。
4.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项目建设规定和行业规范要求做好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节能等相关工作。项目建成后,按有关规定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尽早投入使用发挥社会效益。
吴忠市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