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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303002/2019-00030
文号
红发改发〔2019〕74号
发布机构
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
责任部门
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19-03-06
名称
红寺堡区殡仪园区绿化改造提升项目
红寺堡区殡仪园区绿化改造提升项目

 

红寺堡区自然资源局:

报来《红寺堡区殡仪园区绿化改造提升项目建设方案的请示》(红自然资发201925号及相关附件收悉,项目代码:2019-640303- 02-01-001604。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地点及范围

项目区位于红寺堡区西侧三山子,涉及大河乡大河村和麻黄沟村。

二、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建设面积为 66869.00m2(100.25亩),包含土方工程、绿化种植工程、节水灌溉工程 3 个工程,其中:

1)土方工程  

进行场地整理 66869m2;

2)绿化种植工程

项目绿化改造提升总面积为 66869m2;其中:种植樟子松(H≥1.5m)8064 株,侧柏(H≥1.5m)15344 株,刺槐(D≥4cm)210 株,国槐(D≥4cm)26 株,高接胶东卫矛(d≥4cm)12 株。

3)节水灌溉工程

实施节水灌溉工程面积 66869m2。

三、建设期限   

项目建设期为1年,即 2019年1月~2019年12月;

苗木养护期为1年,即 2019 年6月~2020 年5月。

四、估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约为128.62 万元,其中直接工程费为 114.44 万元,占总投资的 88.97%;其他费用为 10.44 万元,占总投资的 8.11%;基本预备费为 3.75 万元,占总投资的 2.91%。资金来源地方政府财政资金

五、几点要求

(一)按照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开工前各项前期工作,争取尽快开工建设,早日发挥投资效益。

(二)严格控制投资概算,不得擅自变更建设地点、规模和内容;如确需进行调整的,及时报告我局。

(三)项目建设单位要全面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监理制和合同制“四制”管理。项目施工、重要设备材料等委托招投标代理公开招标。

(四)项目开工建设后,每月按时向我局报送项目建设进度及投资完成情况。项目建设过程中做好安全生产相关工作。项目建成后,按有关规定及时组织验收。

 

 

 

 

 

附件:红寺堡区殡仪园区绿化改造提升项目投资概算汇总表

 

 

 

 

             吴忠市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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