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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303002/2019-00028
文号
红发改发〔2019〕69号
发布机构
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
责任部门
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19-03-06
名称
红寺堡区第五幼儿园
红寺堡区第五幼儿园

红寺堡区教育局:

    报来《关于吴忠市红寺堡区教育局关于审批红寺堡区第五幼儿园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红教发2019〕23号)及相关附件收悉。项目代码为:2019-640303-83-01-001265。根据《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教育厅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学前教育中央和自治区专项资金(幼儿园建设)预算指标的通知》(宁财(教)指标〔2018〕933号)精神,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选址

红寺堡区文化南街,小康街北侧,燕然路东侧(位于原养殖小区)。    

二、建设规模及内容

红寺堡区第五幼儿园规划18个教学班,计划招生480名幼儿,占地18亩,总建筑面积5900.53平方米,教学楼5628.92平方米、门房53.41平方米、消防水泵房218.2平方米、室外水电暖外网等附属工程。

    三、建设期限

2019年-2020年。

四、估算投资及资金来源

估算总投资2419.09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资金和自治区教育专项资金(幼儿园建设)。  

    五、几点要求

1.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各项前期工作,早日开工建设。

2.项目建设单位要全面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等制度,确保质量。

3.项目开工建设后,每月按旬向我局报送项目建设进度及投资完成情况,确保项目按期完工。

4.项目建设过程中做好消防、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节能等相关工作。项目建成后,按有关规定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尽早投入使用发挥社会效益。

               吴忠市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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