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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303002/2019-00001
文号
红发改发〔2019〕3号
发布机构
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
责任部门
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19-01-15
名称
吴忠市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2018年红寺堡区红寺堡镇占补平衡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吴忠市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2018年红寺堡区红寺堡镇占补平衡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红寺堡区国土资源局:

报来《关于审批2018年红寺堡区红寺堡镇占补平衡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实施方案的函》(红国土资2018〕448号)及相关附件收悉。项目代码:2018-640303-00-01-012844。按照区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18〕19号)精神,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

项目区位于红寺堡区鲁家窑水库东南侧,具体四至:东至同原村,西至经一路,北至弘德村,南至定武高速绿化带。

二、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建设规模为4176亩,主要建设内容为土地平整工程、灌溉工程、田间道路工程。铺设滴灌带998千米;铺设田间道路14千米;平整土方量4.96万立方米。

三、概算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351万元,金来源为政府补助资金151万元,剩余资金企业自筹

四、建设期限

计划工期为3个月。

五、几点要求

(一)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开工前各项前期工作,待建设资金落实后尽快组织施工。

(二)严格控制投资概算,不得擅自变更建设地点、规模和内容;如确需进行调整的,及时报告我局。

(三)项目建设单位要全面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管理。项目施工择优选择施工队伍,确保工程质量。

(四)项目开工建设后,每月按旬向我局报送项目建设进度及投资完成情况,确保项目按期完工。项目建设过程中做好消防、安全生产等相关工作。项目建成后,按有关规定及时组织验收。    

              

 

             吴忠市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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