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 > 重大项目
索引号
640303002/2018-47943
文号
红发改发〔2018〕191号
发布机构
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
责任部门
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18-07-13
名称
吴忠市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红寺堡区2018年城市停车场工程建设方案的批复
吴忠市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红寺堡区2018年城市停车场工程建设方案的批复

红寺堡区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审批红寺堡区2018城市停车场工程建设方案的请示》(红国资(公司)发〔2018〕21号)及相关附件收悉。根据区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63号)、专家评审意见及修改文本,为进一步完善我区基础设施建设,解决停车难问题。经研究,同意建设2018年停车场项目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地点

  吴忠市红寺堡区城区。

二、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新建城市停车场5个,分别为城东市民休闲公园1号停车场、城东市民休闲公园2号停车场、城东市民休闲公园3号停车场、第三幼儿园停车场和第四小学停车场。总规划用地面积15358.7㎡,规划设计停车位395个,其中包括388个普通小型机动车停车位和7个无障碍停车位。

三、投资概算及资金筹措

项目概算总投资319.6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82.49万元,其它费用21.94万元,预备费15.22万元。建设资金来源为专项建设基金

四、项目建设工期

建设工期为2018年7月至20198月。

五、几点要求

(一)按照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开工前各项前期工作,争取尽快开工建设,早日发挥投资效益。

(二)严格控制投资概算,不得擅自变更建设地点、规模和内容;如确需进行调整的,及时报告我局。

(三)项目建设单位要全面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监理制和合同制管理。

(四)项目开工建设后,每月按时向我局报送项目建设进度及投资完成情况。项目建设过程中做好安全生产相关工作。项目建成后,按有关规定及时组织验收。

 

附件:红寺堡区2018城市停车场工程建设方案投资概算表

 

 

 

 

 

 

 

 

 

 

                       吴忠市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713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