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寺堡区民族宗教事务局:
按照《红寺堡区2018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扶贫资金任务清单的通知》(红党办综〔2018〕7号)精神及《关于变更红寺堡镇兴旺村、梨花村道路硬化工程建设单位的函》(红民宗发〔2018〕43号)要求,现将兴旺村和梨花村道路硬化工程建设单位由红寺堡区交通运输局变更为红寺堡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原批复《关于批准红寺堡区2018年扶贫攻坚红寺堡镇一般贫困村(和兴村、梨花村)道路硬化工程建设方案的函》(红发改发〔2018〕58号)中和兴村道路硬化工程已由交通运输局实施,按照红寺堡区交通运输局《关于红寺堡区2018年扶贫攻坚红寺堡镇一般贫困村道路硬化工程(和兴村、梨花村)实施情况的说明》,梨花村硬化道路2.97公里,概算总投资205.05万元。请交通运输局与民族宗教事务局及时做好项目相关资料的交接手续,确保项目如期推进。
吴忠市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7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