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乡人民政府:
报来《关于立项建设石炭沟扶贫创业园项目的请示》(大河政发〔2018〕28号)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工程建设地点
红寺堡区大河乡石炭沟村。
二、建设内容
工程总建筑面积2429㎡,配套建设给排水、供暖、院坪硬化等附属设施。
四、工程概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工程概算总投资703.72万元,资金来源为扶贫办拨石炭沟村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资金200万元和自治区民政厅定点帮扶资金。
五、建设期限
工程计划总工期为6个月。
六、几点要求
1.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开工前各项前期工作,待建设资金落实后尽快组织施工招标,早日开工建设。
2.严格控制投资概算,不得擅自变更建设地点、规模和内容;如确需进行调整的,及时报告我局。
3.项目建设单位要全面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四制”管理。项目施工通过公开招投标择优选择施工队伍,确保工程质量。
4.项目开工建设后,每月按旬向我局报送项目建设进度及投资完成情况,确保项目按期完工。项目建设过程中做好安全生产相关工作。项目建成后,按有关规定及时组织验收。
吴忠市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6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