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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303002/2018-35862
文号
红发改发〔2018〕131号
发布机构
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
责任部门
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18-05-21
名称
关于红寺堡区2018年保障性住房供暖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关于红寺堡区2018年保障性住房供暖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红寺堡区建设和环境保护局:

报来《关于审批红寺堡区2018年保障性住房供暖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红建环函〔2018〕93号)及相关附件收悉。近日我局组织相关专家对宁夏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的《吴忠市红寺堡区2018年保障性住房供暖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了评审。根据区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7〕82号)、专家评审意见及修改文本,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红寺堡区2018年保障性住房供暖工程直接解决了罗山府邸保障房、盛世家园棚改安置区、瀚海明珠棚改安置区等16个安置住宅的供暖问题,保障广大户区群众基本生活需求

二、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对东区供热站现规模40t/hx2台、西区供热站现规模40t/hx2台燃煤锅炉进行脱硫脱硝除尘提标改造,排放标准达到颗粒物<30mg/m³、氮氧化物<200mg/m³、二氧化硫<200mg/m³。东西区供热站各新建一座设备房、地下消防泵站和自控供热系统。新建高级中学换热站和建兴换热站。敷设热力管网7.14公里。并配套建设改造相关供电设施。

三、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

项目估算投资4668.48万元,其中:土建工程费683.57万元;设备购置费1568.37万元,安装工程费1934.58万元,其它费用259.65万元,预备费222.31万元。

建设资金为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及自治区补助资金,超出部分资金自筹。

四、项目建设工期

建设工期为2018年4月至2019年6月

五、几点要求

(一)请据此批复尽快开展前期工作,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办理有关手续。

(二)不得擅自变更建设地点、规模和内容;如确需进行调整的,及时报告我局。

(三)项目建设单位要全面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四制”管理,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和重要材料等委托招标代理公开招标。

(四)待落实相关建设条件后,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初步设计报我局审批。

 

附件:1.红寺堡区2018年保障性住房供暖工程投资估算表

2.红寺堡区2018年保障性住房供暖工程平面位置示意图      

 

 

 

                                                吴忠市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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