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寺堡区教育局:
报来《关于审批红寺堡区第一中学维修改造项目建设方案的函》(红教函〔2017〕228号)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项目选址
红寺堡区第一中学院内。
二、建设规模及内容
外墙粉刷、楼地面改造、内墙面及墙裙粉刷、更换门窗、屋面防、改造楼梯踢面踏步、卫生间墙面及地面防水及管道和散热器安装等。
三、建设期限
2018年1月-2018年12月。
四、概算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499万元,其中建筑工程及安装费用458万元,其它费用26万元,基本预备费15万元,建设资金为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教育厅2017年改善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补助资金400万元(宁财(教)指标(2017)628号),剩余资金由教育局和学校自筹。
五、几点要求
1.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各项前期工作,尽快组织招标,早日开工建设。
2.严格控制投资概算,不得擅自变更建设地点、规模和内容;如确需进行调整的,及时报告我局。
3.项目建设单位要全面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四制”管理。项目施工通过公开招投标择优选择施工队伍,确保工程质量。
4.项目开工建设后,每月按旬向我局报送项目建设进度及投资完成情况,确保项目按期完工。项目建设过程中做好安全生产相关工作。项目建成后,按有关规定及时组织验收。
吴忠市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