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寺堡区新民街道办事处:
报来《关于申请审批红寺堡区新民街道绿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日间照料中心、卫生服务站)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函》(红新街〔2026〕10号)及相关附件收悉。项目代码:2603-640303-89-01-110286。我局组织相关专家对中撰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编制的《红寺堡区新民街道绿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日间照料中心、卫生服务站)建设项目初步设计》进行了评审。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及修改文本,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该项目的实施能够为党组织开展学习教育和组织生活工作提供空间,满足老年人多样化日间照料需求,解决老年人日间照料难题,减轻家庭养老负担,满足居民多元化服务需求。原则同意实施该项目。
二、项目建设地点
红寺堡区南川路东侧,东至馨雅苑、南至书香雅苑、西至第四幼儿园、北至第六小学。
三、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新建综合楼1栋,建筑面积1700平方米,地上二层,框架结构,建筑高度8.4米;配套场地硬化、停车位、室外水电暖、天然气等附属工程。
四、建筑、结构及装修
(一)建筑
本项目总用地面积227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700平方米,为地上二层,建筑高度8.4米,建筑主入口设置于南侧。项目设电梯1部,疏散楼梯2部。建筑1层层高3.6米,主要设置便民服务大厅、卫生站等;建筑2层层高3.6米,主要设置日间照料休息室、保健按摩室、心理疏导室、手工室等多功能活动室。
(二)结构
原则同意初步设计提出的结构方案。主体结构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抗震设防烈度8度,建筑抗震设防类别为重点设防类(乙类);基础采用独立基础。
(三)装修
原则同意初步设计提出的建筑装修方案,室内外装修应以普通装修为主,建筑外观应与现有建筑相适应。外墙面主要采用水包砂仿石涂料;内墙面主要采用无机涂料、瓷砖、医用抗菌板等;楼地面主要采用磨光地瓷砖、防滑砖、聚氯乙烯塑料楼面等;顶棚主要采用无机涂料、矿棉吸音板、铝合金条板、硅酸钙板等;外门采用灰黑色框中空玻璃门,内门采用防火门、木门等;外窗采用多腔断桥铝合金中空玻璃窗。
五、给排水
原则同意初步设计提出的给排水设计方案。
(一)水源。本项目水源由市政管网接入,从西侧南川路的市政道路和南侧现状管道接入给水管,在场地成环状管网。
(二)给水。本项目水源由市政管网直接供给。
(三)排水。本项目室内生活污水与废水采用合流制排放,污水经管道收集后排入室外化粪池,再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六、制冷、通风
(一)供暖。本项目供暖热源为区域已建成换热站,位于项目南侧。采用低温热水地板辐射供暖,形式为双管下供下回,同程式供暖系统。
(二)空调。本项目采用分体式空调。
(三)通风。公共卫生间、药房、无外窗房间、手工室、书画创作室等均设置机械排风,其余房间均采用自然通风。本项目通风系统应严格按照消防有关规范设计,确保安全。
七、电气
(一)原则同意初步设计提出的电气设计方案和用电负荷分级。本项目电源供电系统采用三相四线系统,由变电所引来 220/380V电源。建筑照明和消防用电负荷等级均为三级。
(二)原则同意消火栓灭火系统、照明系统、可燃气体报警系统、防雷、接地系统等弱电设计方案。
八、消防
原则同意防火分区、室内外消火栓系统、灭火器设置、消防电源监控系统等消防系统。消防系统应严格按照消防规范设计,确保安全可靠。
九、原则同意设计提出的建筑节能与环保、绿色建筑、防水、无障碍等设计方案。
十、投资概算及资金筹措
项目概算总投资759.0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686.03万元,其他费用50.93万元,预备费22.11万元,预备费需经我局核准后使用。
资金来源为国家烟草专卖局帮扶资金、民政厅专项资金及地方财政统筹资金。
十一、项目建设工期
十二、几点要求
(一)你单位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以满足功能使用为导向,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范、标准,控制好建设规模,进一步落实项目资金,防范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所需资金应当按照批准的资金来源确保落实到位,资金不到位不得开工建设;建设单位必须从严控制概算,不得随意突破和调整,并作为预算控制价、招标控制价及代建控制价的最高限额;按照有关规定和工程施工合同,根据施工进度及时拨付建设资金,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
(二)要严格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工程合同制,加强工程管理和安全生产,落实环保措施,确保工程质量。
(三)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实施,不得擅自增加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或改变设计方案。
(四)勘察、设计、土建、监理及主要设施设备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0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五)在施工图阶段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确保设计合理、满足使用、安全可靠、减少变更,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
(六)项目建成后6个月内,要报请我局组织竣工验收。
(七)本批复文件有效期为2年,自本批复下达之日起计算,2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八)批复依据:《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政府2026年第7次(总第94次)常务会议纪要》。
附件:红寺堡区新民街道绿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日间照料
中心、卫生服务站)建设项目投资概算表
吴忠市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5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红寺堡区新民街道绿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
(日间照料中心、卫生服务站)建设
项目投资概算表
序号 | 工程或费用名称 | 投资概算(万元) | ||||
建筑工程 | 安装工程 | 设备工程 | 其他费用 | 合计 | ||
一 | 工程费用 | 518.60 | 167.43 | 686.03 | ||
(一) | 新建综合楼 | 460.45 | 107.62 | 568.07 | ||
1 | 土建工程 | 460.45 | 460.45 | |||
2 | 给排水工程 | 3.58 | 3.58 | |||
3 | 消防工程 | 0.96 | 0.96 | |||
4 | 采暖工程 | 20.45 | 20.45 | |||
5 | 通风工程 | 25.17 | 25.17 | |||
6 | 电气工程 | 51.82 | 51.82 | |||
7 | 火灾自动报警 | 5.64 | 5.64 | |||
(二) | 室外附属工程 | 58.15 | 49.81 | 107.96 | ||
1 | 新建混凝土硬化 | 19.04 | 19.04 | |||
2 | 混凝土道牙 | 0.73 | 0.73 | |||
3 | 绿化工程 | 0.63 | 0.63 | |||
4 | 土方平衡 | 0.53 | 0.53 | |||
5 | 场地清理 | 0.40 | 0.40 | |||
6 | 室外给排水工程 | 21.66 | 14.24 | 35.90 | ||
7 | 室外采暖工程 | 1.61 | 1.84 | 3.45 | ||
8 | 室外电气工程 | 13.55 | 33.73 | 47.28 | ||
(三) | 天然气工程 | 10.00 | 10.00 | |||
二 | 其他费用 | 50.93 | 50.93 | |||
1 | 工程设计费 | 15.09 | 15.09 | |||
2 | 建设工程监理费 | 10.29 | 10.29 | |||
3 | 施工图审查费 | 0.89 | 0.89 | |||
4 | BIM建模费 | 1.00 | 1.00 | |||
5 | 清单及控制价编制费 | 3.43 | 3.43 | |||
6 | 招标代理服务费 | 2.89 | 2.89 | |||
7 | 财务决算编制费 | 1.37 | 1.37 | |||
8 | 地质勘察费 | 2.50 | 2.50 | |||
9 |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试验费 | 3.43 | 3.43 | |||
10 | 地形测绘及勘测定界费 | 1.50 | 1.50 | |||
11 |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费 | 1.50 | 1.50 | |||
12 | 水土保持报告编制及验收费 | 2.00 | 2.00 | |||
13 | 人防工程 | 2.04 | 2.04 | |||
14 | 土壤污染调查费 | 3.00 | 3.00 | |||
三 | 预备费 | 22.11 | 22.11 | |||
四 | 项目总投资 | 518.60 | 167.43 | 73.04 | 759.07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