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泉乡人民政府:
报来《关于审批红寺堡区2025年柳泉乡红塔村高标准农田(现代高效节水农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红柳政发〔2025〕23号)及相关附件收悉。项目代码:2510-640303-99-01-107982。根据宁夏水利水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红寺堡区2025年柳泉乡红塔村高标准农田(现代高效节水农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咨询意见》(宁水咨司技发〔2025〕116号)文件及修改文本,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的必要性
项目区田间渠道输配水条件较差、灌水方式落后,条田档向较为凌乱,农业生产高耗水低产出,与现代节水型农业要求不相符。实施该项目可优化水土资源配置,提高水资源调控能力,对保障粮食安全、促进区域经济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原则同意实施该项目。
二、建设地点
柳泉乡红塔村。
三、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主要建设内容包含:田块整治、地力提升、机深翻土地11018亩;铺设配水管线及管道125.25公里,铺设Φ16滴灌带7925.46公里,配套各类建筑物1736座;新建首部加压泵站1座、首部过滤站2座、反冲洗集水池3座;安装首部自动化控制系统3套、智能阀门控制器301套、电动阀489套、土壤墒情监测仪1套;架设10kv线路3公里,安装变压器3套;整修田间生产路10.43公里;栽植林木500株等。
四、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392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526万元,其他费用233万元,预备费113万元,征占地补偿费51万元。
资金来源为高标准农田(现代高效节水农业)专项补助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
五、建设工期
2025年10月至2026年7月。
六、几点要求
(一)请据此批复尽快开展前期工作,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办理有关手续。
(二)不得擅自变更建设地点、规模和内容;如确需进行调整的,及时报告我局。
(三)项目建设单位要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四制”管理。
(四)待落实相关建设条件后,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初步设计报我局审批,同时做好宁夏政务服务网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后续填报工作。
(五)本批复文件有效期为2年,2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红寺堡区招投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吴忠市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9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红寺堡区招投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项目单位:柳泉乡人民政府
项目名称:红寺堡区2025年柳泉乡红塔村高标准农田(现代高效节水农业)建设项目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取 招标方式 | ||||
全部 招标 | 部分 招标 | 自行 招标 | 委托 招标 | 公开 招标 | 邀请 招标 | ||
勘察 | √ | ||||||
设计 | √ | ||||||
施工 | √ | √ | √ | ||||
监理 | √ | ||||||
其他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