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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14349640303002/2025-00302
文号
红发改审发〔2025〕139号
发布机构
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
责任部门
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5-09-23
名称
吴忠市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红寺堡区2025年中央财政森林保护修复补助资金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吴忠市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红寺堡区2025年中央财政森林保护修复补助资金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红寺堡区林业和草原局:

报来《关于审批红寺堡区2025年中央财政森林保护修复补助资金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红林发〔2025〕163号)及相关附件收悉。项目代码:2509-640303-64-05-375619。相关专家对中塍勘察设计有限公司编制的《红寺堡区2025年中央财政森林保护修复补助资金项目初步设计》进行评审。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及修改文本,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必要性

实施该项目将进一步提高项目区植被综合覆盖度,完善植被群落结构,丰富植物多样性,改善区域生态环境,增强区域防风固沙能力,有效提升项目区生态承载力,构建稳定、可持续的森林生态系统。原则同意实施该项目。

二、建设地点

太阳山镇。

三、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建设总规模8000亩。包括林木抚育3000亩,酸枣补植5000亩。

1.林木抚育:实施面积3000亩,主要对现状酸枣天然林进行修枝修剪,并对修剪剩余物进行清理。

2.酸枣补植:实施面积5000亩,补植密度56株/亩,酸枣苗木规格为2-3分枝,H≥30cm营养钵苗。灌溉采用水车拉水方式,共灌水10次(第一年灌水6次,第二年灌水4次),0.05方/株/次,管护期1年。

3.管护道路:配套管护道路3千米,宽度3.5米,面积10500㎡,为15厘米砂石路面。

4.标识牌:建设标识牌1块(版面规格:2米×1.2米)。

四、概算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612.3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587.37万元,其他费用24.96万元。资金来源为2025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

五、建设工期

2025年10月-2027年9月。

六、几点要求

(一)按照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开工前各项前期工作,落实资金后争取尽快开工建设,早日发挥投资效益。

(二)严格控制投资概算,不得变更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不得擅自增加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或改变设计方案。如确需进行调整的,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办理。

(三)项目建设单位要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管理。

(四)项目开工建设后,每月按时向我局报送项目建设进度及投资完成情况。项目建设过程中做好安全生产相关工作。项目建成后,按有关规定及时组织验收。

(五)本批复文件有效期为2年,2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红寺堡区2025年中央财政森林保护修复补助资金项目投资概算表



              吴忠市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9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红寺堡区2025年中央财政森林保护修复补助资金项目投资概算表

序号

工程或费用名称

投资概算(万元)

建筑工程

安装工程

设备购置

其他费用

合计

工程费用

587.37




587.37

(一)

林木抚育

41.25




41.25

(二)

酸枣补植

530.5




530.5

1

整地费

53.33




53.33

2

栽植费

16.02




16.02

3

苗木费

90.61




90.61

4

施肥

19.15




19.15

5

浇水

328.89




328.89

6

管护费

22.5




22.5

(三)

管护道路

15.32




15.32

(四)

标识牌

0.3




0.3

其他费用




24.96

24.96

1

勘察设计费




10.57

10.57

2

工程监理费




8.81

8.81

3

招标代理费




1.76

1.76

4

财务决算审核费




1.76

1.76

5

招标控制价和清单编制费




2.06

2.06

项目总投资

587.37



24.96

61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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