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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14349640303002/2025-00239
文号
红发改审发〔2025〕130号
发布机构
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
责任部门
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5-09-12
名称
吴忠市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红寺堡区红寺堡中学(弘德校区)室外运动场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吴忠市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红寺堡区红寺堡中学(弘德校区)室外运动场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吴忠市红寺堡区教育局:

报来《关于审批红寺堡区红寺堡中学(弘德校区)室外运动场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函》(红教函〔2025〕85号)及相关附件收悉。项目代码:2509-640303-05-01-236419。相关专家对宁夏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的《红寺堡区红寺堡中学(弘德校区)室外运动场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进行了评审。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及修改文本,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地点

红寺堡区文化东街以北,东环路以西。

二、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新建标准400米田径场,占地面积15078平方米;篮球场6个,占地面积3496平方米;排球场5个,占地面积1851.3平方米;羽毛球场5个,占地面积920.4平方米;乒乓球台14个;以及280平方米铅球场地、180平方米跳远场地。

三、投资概算及资金筹措

项目概算总投资907.8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824.77万元,其他费用56.63万元,预备费26.44万元。

资金来源为申请教育厅专项资金及地方财政统筹资金。

四、项目建设工期

2025年10月—2026年6月。

五、几点要求

(一)按照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开工前各项前期工作,落实资金后争取尽快开工建设,早日发挥投资效益。

(二)严格控制投资概算,不得变更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不得擅自增加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或改变设计方案。如确需进行调整的,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办理。

(三)项目建设单位要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工程监理制、招标投标制和合同管理制。

(四)项目开工建设后,每月按时向我局报送项目建设进度及投资完成情况。项目建设过程中做好安全生产相关工作。项目建成后,按有关规定及时组织验收。

(五)本批复文件有效期为2年,2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红寺堡区红寺堡中学(弘德校区)室外运动场地建设项目投资概算表



           吴忠市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9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红寺堡区红寺堡中学(弘德校区)室外运动

场地建设项目投资概算表

序号

项目名称

概算价值(万元)

建筑工程
费用

设备及安装
工程费用

其他费用

合计

工程费用

813.33

11.44


824.77

(一)

室外工程

813.33

11.44


824.77

1

400米田径场

548.20

1.31


549.51

1.1

跑道

300.01



300.01

1.2

人工草坪

248.19

1.31


249.50

2

篮球场

134.19

5.23


139.42

3

排球场

71.06

2.45


73.51

4

羽毛球场

34.93

2.45


37.38

5

铅球场及跳远场地

24.95



24.95

其他费用



56.63

56.63

1

项目建设管理费



13.20

13.20

2

工程监理费



8.25

8.25

3

地质勘察费



3.20

3.20

4

招标控制价及清单编制费



3.71

3.71

5

竣工决算编审费



1.65

1.65

6

招标代理服务费



3.51

3.51

7

设计费(含BIM设计费)



9.07

9.07

8

测量费



5.00

5.00

9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试验费



8.25

8.25

10

施工图审查费



0.80

0.80

预备费



26.44

26.44

合计

813.33

11.44

83.07

907.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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