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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303002/2025-00071
文号
红发改审发〔2025〕68号
发布机构
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
责任部门
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5-04-02
名称
吴忠市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红寺堡产业园环境整治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吴忠市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红寺堡产业园环境整治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红寺堡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报来《关于审批红寺堡产业园环境整治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红中小企业中心发〔2025〕5号)及相关附件收悉。项目代码:2503-640303-04-05-243255。相关专家对陕西中唐园林景观规划设计有限公司编制的《红寺堡产业园环境整治项目初步设计》进行评审。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必要性

红寺堡产业园生态相对脆弱,绿化覆盖率较低,道路导视系统不完善。实施该项目将进一步提高产业园绿植覆盖率,改善生态环境,营造良好的环境面貌,提升园区营商环境。原则同意实施该项目。

二、建设地点

红寺堡产业园。

三、建设规模及内容

产业园办公楼周边区域、弘德公寓区域及孵化园南门外区域内的苗木补植、移植、死亡苗木清除、原有苗木养护、给水浇灌系统以及园区道路指示牌等。其中,区域内进行乔木补植共878株,大灌木补植894株,地被灌木及草坪补植18564.5平方米;原有苗木移植470株;原有死亡苗木清除200株;原有乔木及大灌木养护1691株,原有绿篱地被及草坪养护8091.9平方米;给水浇灌系统共铺设管道4787米;道路指示牌80套。

四、概算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270.9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44.62万元,其他费用18.43万元,预备费7.89万元。资金来源为地方财政资金。

五、建设工期

2025年4月-2025年6月。

六、几点要求

(一)按照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开工前各项前期工作,落实资金后争取尽快开工建设,早日发挥投资效益。

(二)严格控制投资概算,不得变更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不得擅自增加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或改变设计方案。如确需进行调整的,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办理。

(三)项目建设单位要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管理。

(四)项目开工建设后,每月按时向我局报送项目建设进度及投资完成情况。项目建设过程中做好安全生产相关工作。项目建成后,按有关规定及时组织验收。

(五)本批复文件有效期为2年,2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红寺堡产业园环境整治项目投资概算表



                       吴忠市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4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红寺堡产业园环境整治项目投资概算表

序号

工程或费用名称

投资概算(万元)

建筑工程

安装工程

设备购置

其他费用

合计

工程费用

204.51

40.11



244.62

1

植物部分

204.51




204.51

1.1

绿地整理

16.25




16.25

1.2

苗木补植(乔木/灌木)

164.7




164.7

1.3

死亡苗木清除

1.18




1.18

1.4

苗木移植

3.81




3.81

1.5

现状苗木养护(乔木/灌木)

18.57




18.57

2

给水浇灌部分


31.39



31.39

2.1

管道铺设


22.01



22.01

2.2

阀门井及其他设施


9.38



9.38

3

道路指示牌


8.72



8.72

3.1

指示牌


8.72



8.72

其他费用




18.43

18.43

1

建设单位管理费




4.9

4.9

2

工程监理费




3.67

3.67

3

工程设计费




7.03

7.03

4

工程招投标代理费




1.22

1.22

5

工程决算及审计费




0.73

0.73

6

造价咨询费




0.88

0.88

预备费




7.89

7.89

项目总投资

204.51

40.11


26.32

270.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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