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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303002/2025-00069
文号
红发改审发〔2025〕67号
发布机构
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
责任部门
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5-04-02
名称
吴忠市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红寺堡区2025年“三北”工程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吴忠市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红寺堡区2025年“三北”工程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区林草局:

报来《关于审批红寺堡区2025年“三北”工程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项目初步设计报告的请示》(红林发〔2025〕73号)及相关附件收悉。项目代码:2503-640303-64-05-399380。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地点

5乡镇。

二、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建设总面积为5.05万亩,其中退化林修复1.45万亩(主要修复措施柠条补播和平茬复壮),中幼林抚育0.73亩(主要抚育措施主要为苗木补植、修枝、浇水等),退化草原修复2.87万亩(主要修复措施为草种补播改良+围栏封育、成效监测样地14处、制作宣传牌3块)

三、概算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1472.81万元,其中工程直接费用为1400.98万元,其他费用为71.83万元。

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293元,自治区配套资金162万元,地方配套资金17.81万元。

四、项目建设工期

项目建设期:2025年4月—2025年9月。

项目养护期:2025年9月—2026年9月。

五、几点要求

(一)按照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开工前各项前期工作,落实资金后争取尽快开工建设,早日发挥投资效益。

(二)严格控制投资概算,不得擅自变更建设地点、规模和内容;如确需进行调整的,及时报告我局。

(三)项目建设单位要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四制”管理。

(四)项目开工建设后,每月按时向我局报送项目建设进度及投资完成情况。项目建设过程中做好安全生产相关工作。项目建成后,按有关规定及时组织验收。

(五)本批复文件有效期为2年,2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红寺堡区2025年“三北”工程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项目概算表



                        吴忠市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4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红寺堡区2025年“三北”工程林草湿荒

       一体化保护修复项目概算表

序号

项目名称

概算价值(万元)

备注

建筑

工程

安装

工程

设备

购置

其他

费用

合计

工程费用

1400.98




1400.98


1

退化林修复

637.65




637.65


2

中幼林抚育

289.5




289.5


3

退化草原修复

473.83




473.83


3.1

中度退化草原修复

380.63




380.63


3.2

轻度退化草原修复

83.3




83.3


3.3

修复成效监测

8.4




8.4


3.4

宣传牌

1.5




1.5


其他费用




71.83

71.83


1

建设单位管理费




5.2

5.2


2

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费




5

5


3

工程监理费




14.01

14.01


4

工程设计费




25.22

25.22


5

工程招投标代理费




6.3

6.3


6

财务决算审核费




4.2

4.2


7

核查验收费




5.6

5.6


8

控制价及清单编制费




6.3

6.3


合计

1400.98

0

0

71.83

1472.81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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