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水务局:
报来《关于审批红寺堡区2025年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项目大河乡龙泉村人饮巩固提升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请示》(红水发〔2025〕11号)及相关附件收悉。项目代码:2502-640303-19-01-939850。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红寺堡区大河乡龙泉村农村饮水工程供水管网于2011年建成,管道设计标准低,出现老化、破损、冬季冻管、压力不足等问题,给居民日常生活带来不便。项目实施后,可有效解决龙泉村饮水安全问题,提升农村饮水安全水平和供水保证率,项目供水效益、社会效益显著。原则同意该项目实施。
二、项目建设地点
大河乡龙泉村。
三、建设规模及内容
(一)工程任务。在已建供水工程的基础上,通过对龙泉村入村、入巷管网、附属建筑物及水表进行改造,提升龙泉村智能化水表计量,保障龙泉村饮水安全,有效推进乡村振兴。
(二)工程规模。本工程供水规模542.00m³/d,年供水量为15.22万m³。
(三)工程等级和标准。本工程属Ⅴ等工程,输配水工程管网和主要建筑物为5级,次要建筑物为5级。
(四)工程总体布置。在充分利用现有水源、水厂、泵站及骨干供水管道的基础上,维持现状龙泉村管道布置,对入村、入巷管道进行改造提升,保障农村人饮工程正常运行。
(五)主要建设内容。
(1)铺设供水管道16.73km,其中Φ125-Φ50PE支管道4.81km,Φ50、Φ40PE入巷管道10.20km,Φ25PE入户管总长1.72km;新建管道附属建筑物177座,其中总表井1座、分水阀井46座、联户水表井129座、消防阀井1座;拉管2处、管线走向牌60个等;安装智能水表861套。
四、概算投资及资金来源
概算总投资407.07万元。其中:建筑工程投资308.93万元,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投资54.05万元,临时工程3.14万元,独立费用31.46万元,基本预备费7.95万元,工程占地1.54万元。
本工程资金来源为2025年度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资金和2024年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结余资金。
五、项目建设工期
2025年3月至2025年11月。
六、几点要求
(一)按照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开工前各项前期工作,落实资金后争取尽快开工建设,早日发挥投资效益。
(二)严格控制投资概算,不得擅自变更建设地点、规模和内容;如确需进行调整的,及时报告我局。
(三)项目建设单位要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四制”管理。
(四)项目开工建设后,每月按时向我局报送项目建设进度及投资完成情况。项目建设过程中做好安全生产相关工作。项目建成后,按有关规定及时组织验收。
(五)本批复文件有效期为2年,2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红寺堡区2025年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项目大河乡龙泉村人饮巩固提升工程概算表
吴忠市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3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红寺堡区2025年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
资金项目大河乡龙泉村人饮巩固提升工程
概算表
工程或费用名称 | 概算价值(万元) | ||||
建 安 | 设 备 | 独立 | 合计 | ||
第一部分 建筑工程 | 308.93 | 308.93 | |||
第二部分 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 | 4.91 | 49.14 | 54.05 | ||
第三部分 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 | |||||
第一至三部分合计 | 313.84 | 49.14 | 362.98 | ||
第四部分 施工临时工程 | 3.14 | 3.14 | |||
第一至四部分合计 | 316.98 | 49.14 | 366.12 | ||
第五部分 独立费用 | 31.46 | 31.46 | |||
一 | 建设管理费 | 7.32 | 7.32 | ||
二 | 工程监理费 | 5.49 | 5.49 | ||
三 | 工程勘测设计费 | 9.15 | 9.15 | ||
四 | 其他 | 9.50 | 9.50 | ||
1 | 安全生产措施费 | 7.92 | 7.92 | ||
2 | 工程质量检测费 | 1.58 | 1.58 | ||
第一至五部分合计 | 316.98 | 49.14 | 31.46 | 397.58 | |
基本预备费 | 7.95 | ||||
Ⅰ | 工程部分投资 | 405.53 | |||
Ⅱ | 占地投资 | 1.54 | |||
总投资 | 407.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