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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303002/2025-00045
文号
红发改审发〔2025〕30号
发布机构
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
责任部门
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5-02-12
名称
吴忠市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罗山西麓航模基地连接线道路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吴忠市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罗山西麓航模基地连接线道路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吴忠市红寺堡区交通运输局:

报来《关于审批罗山西麓航模基地连接线道路工程初步设计的请示》(红交发〔2025〕6号)及相关附件收悉,项目代码:2412-640303-18-01-195741。相关专家对皓筠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编制的《罗山西麓航模基地连接线道路工程初步设计》进行了评审。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及修改文本,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地点

红寺堡区新庄集乡。

二、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为新建沥青混凝土路,道路全长1.609公里,采用三级公路标准建设,起点K0+000.000位于罗山西麓航模基地北侧,与中航线呈T字平交,终点K1+609.189至葡萄酒产业园经二路,设计速度40km/h,路基宽度8.5米,路面宽度7米,采用4cm细粒式沥青混凝土面层+20cm水泥稳定砂砾碎石基层+18cm级配砂砾底基层;配套涵洞及其他交安设施等。

三、投资概算及资金筹措

项目概算总投资为426.9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39.17万元,土地使用及补偿费55.52万元,其他费用19.83万元,预备费12.43万元。

资金来源为申请交通运输厅补助资金,不足部分地方财政配套。

四、项目建设工期

2025年3月至2025年7月。

五、几点要求

(一)按照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开工前各项前期工作,落实资金后争取尽快开工建设,早日发挥投资效益。

(二)严格控制投资概算,不得变更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不得擅自增加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或改变设计方案。如确需进行调整的,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办理。

(三)项目建设单位要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工程监理制、招标投标制和合同管理制。

(四)项目开工建设后,每月按时向我局报送项目建设进度及投资完成情况。项目建设过程中做好安全生产相关工作。项目建成后,按有关规定及时组织验收。

(五)本批复文件有效期为2年,2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罗山西麓航模基地连接线道路工程投资概算表



                    吴忠市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2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罗山西麓航模基地连接线道路工程投资概算表

序号

工程或费用名称

概算金额(万元)

建筑工

程费

设备购

置费

安装工

程费

其他

费用

合计

工程费用

339.17

0.00

0.00


339.17

1

临时工程

0.21




0.21

2

路基工程

116.20




116.20

3

路面工程

185.11




185.11

4

桥涵工程

13.71




13.71

5

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

9.94




9.94

6

交叉工程

11.17




11.17

7

绿化及环境保护工程

0.23




0.23

8

专项费用

2.60




2.60

土地使用及补偿费




55.52

55.52

其他费用




19.83

19.83

1

建设工程监理费




5.43

5.43

2

财务决算编制费




0.34

0.34

3

()工验收试验检测费




0.93

0.93

4

设计费




6.78

6.78

5

使用林地可研编制费




2.00

2.00

6

水土保持评价费




2.00

2.00

7

勘测定界报告编制费




1.00

1.00

8

工程保险费




1.35

1.35

预备费




12.43

12.43

合计

339.17

0.00

0.00

87.78

426.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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