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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303002/2025-00036
文号
红发改审发〔2025〕28号
发布机构
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
责任部门
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5-01-26
名称
吴忠市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红寺堡区中医医院消毒供应室改造提升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吴忠市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红寺堡区中医医院消毒供应室改造提升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吴忠市红寺堡区卫生健康局:

报来《关于审批红寺堡区中医医院消毒供应室改造提升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红卫健发〔2024〕120号)及相关附件收悉。项目代码:2412-640303-23-05-774555。相关专家对中图设计有限公司编制的《红寺堡区中医医院消毒供应室改造提升项目初步设计》进行了评审。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及修改文本,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必要性

由于消毒供应室作为控制感染的重要部门,直接关系到医疗器械的清洁、消毒、灭菌质量,进而影响到医院的整体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为进一步提升医院在医疗器械处理方面的能力,有效减少院内感染的发生,保障患者的生命安全。原则上同意实施该项目。

二、项目建设地点

红寺堡区中医医院院内。

三、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改造消毒供应室 252.53平方米,其中包括净化通风管道、控温中央空调系统、净化新风机组、照明设备、给排水系统等安装;强电、弱电线路、地面塑胶地板铺设。

四、投资概算及资金筹措

项目概算总投资174.5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59.88万元,其他费用9.62万元,预备费5.09万元。

资金来源为国烟帮扶资金。

五、项目建设工期

2025年2月—2025年6月。

六、几点要求

(一)按照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开工前各项前期工作,落实资金后争取尽快开工建设,早日发挥投资效益。

(二)严格控制投资概算,不得变更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不得擅自增加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或改变设计方案。如确需进行调整的,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办理。

(三)项目建设单位要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工程监理制、招标投标制和合同管理制。

(四)项目开工建设后,每月按时向我局报送项目建设进度及投资完成情况。项目建设过程中做好安全生产相关工作。项目建成后,按有关规定及时组织验收。

(五)本批复文件有效期为2年,2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红寺堡区中医医院消毒供应室改造提升项目投资概算表



                    吴忠市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1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红寺堡区中医医院消毒供应室改造提升项目

投资概算表

序号

工程或费用名称

概 算 金 额(万元)

建筑工程费

设备购置费

安装工程费

其他费用

合计

工程费用

44.27

115.61



159.88

1

建筑工程

44.27




44.27

2

给排水工程


6.31



6.31

3

通风空调工程


82.61



82.61

4

强电工程


20.25



20.25

5

弱电工程


6.44



6.44

其他费用




9.62

9.62

1

建设单位管理费




2.13

2.13

2

设计费




3.20

3.20

3

工程监理费




1.60

1.60

4

招投标代理费




1.42

1.42

5

预算编制费




0.80

0.80

6

项目试验费




0.48

0.48

预备费




5.09

5.09

项目总投资

44.27

115.61


14.71

17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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