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来《关于审批红寺堡区2025年大河乡龙泉村高标准农田(现代高效节水农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红大政发〔2024〕60号)及相关附件收悉。项目代码:2412-640303-04-01-827919。根据宁夏水利水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红寺堡区2025年大河乡龙泉村高标准农田(现代高效节水农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咨询意见》(宁水咨司技发〔2024〕260号)文件及修改文本,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的必要性
该项目实施可以有效完善龙泉村农田基础设施,提升耕地质量,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农业竞争力,调动种粮农民的积极性,促进农业规模化、专业化、标准化生产经营,加快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推动农业经营方式、生产方式、资源利用方式的转型升级,加快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原则同意所报《红寺堡区2025年大河乡龙泉村高标准农田(现代高效节水农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建设地点
大河乡龙泉村。
三、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田块整治、地力提升、机深翻土地11070亩,施肥2214吨;农渠拆除173公里;新建9万立方米蓄水池1座,7.9万立方米蓄水池1座;改造3.9万立方米蓄水池1座;首部加压泵站2座,改造首部泵站3座;铺设Φ315~Φ110UPVC管道154.76公里,Φ75PE管82.41公里,Φ16滴灌带8491.45公里,配套各类建筑物2695座;安装首部自动化控制系统10套、田间智能无线基站5套、智能阀门控制器586套、电动阀791套、土壤墒情监测仪2套、田间气象站1座。整修田间生产路7公里。
四、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
项目估算总投资为4852.01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675.89万元,设备及安装费726.4万元,独立费用377.58万元,临时工程费38.20万元,建设征地补偿费33.94万元。
项目资金来源为高标准农田(现代高效节水农业)专项补助资金、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
五、建设工期
2025年1月-2025年4月。
六、几点要求
(一)请据此批复尽快开展前期工作,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办理有关手续。
(二)不得擅自变更建设地点、规模和内容;如确需进行调整的,及时报告我局。
(三)项目建设单位要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
(四)待落实相关建设条件后,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初步设计报我局审批,同时做好宁夏政务服务网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后续填报工作。
(五)本批复文件有效期为2年,2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红寺堡区2025年大河乡龙泉村高标准农田(现代高效节水农业)建设项目招投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吴忠市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12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红寺堡区2025年大河乡龙泉村高标准农田(现代高效节水农业)建设项目招投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项目单位:吴忠市红寺堡区大河乡人民政府
项目名称:红寺堡区2025年大河乡龙泉村高标准农田(现代高效节水农业)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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