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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303002/2024-00602
文号
红发改审发〔2024〕150号
发布机构
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
责任部门
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4-09-23
名称
关于红寺堡区红寺堡中学(弘德校区)1#2#实验楼、科技楼、3#4#宿舍楼等及室外附属设施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关于红寺堡区红寺堡中学(弘德校区)1#2#实验楼、科技楼、3#4#宿舍楼等及室外附属设施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吴忠市红寺堡区教育局:

报来《关于审批红寺堡区红寺堡中学(弘德校区)1#2#实验楼、科技楼、3#4#宿舍楼等及室外附属设施建设项目建议书的请示》(红教发〔2024〕84号)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必要性

该项目建成后将改善红寺堡区普通高中办学条件消除大班额,为广大师生提供良好的学习和工作环境。原则上同意实施该项目。

二、建设地点

红寺堡区文化东街以北,东环路以西。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

规划总用地约77665.97㎡(116.44亩),总建筑面积23781.88㎡,其中包含实验室两栋、科技楼一栋、宿舍楼两栋、教学楼一栋、风雨操场一栋;以及体育看台、门房等室外附属配套工程。

四、匡算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匡算总投资为13974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自治区教育厅资金、预算内资金及地方财政配套资金。

五、建设期限

2025年-2027年。

请据此批复,抓紧开展土地、规划、环评等各项前期工作,积极落实项目建设资金,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局审批。继续做好自治区投资项目在线审批平台网上申报工作。




                    吴忠市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9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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