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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303002/2024-00560
文号
红发改审发〔2024〕161号
发布机构
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
责任部门
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4-10-28
名称
吴忠市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红寺堡区新庄集乡南源村基础设施改造2025年以工代赈示范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吴忠市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红寺堡区新庄集乡南源村基础设施改造2025年以工代赈示范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新庄集乡人民政府:

报来《关于审批红寺堡区新庄集乡南源村基础设施改造2025年以工代赈示范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红新政发〔2024〕84号)及相关附件收悉。项目代码:2410-640303-04-01-896006。相关专家对中撰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编制的《红寺堡区新庄集乡南源村基础设施改造2025年以工代赈示范项目初步设计》进行评审。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及修改文本,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必要性

该项目的实施能够完善南源村村庄基础设施,为农村居民的出行、农业生产等提供基本保障服务,提高当地群众幸福感和获得感。原则同意该项目实施。

二、建设地点

新庄集乡南源村。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

路面病害处理后加铺4cm沥青混凝土23263.2㎡、混凝土路面改造3551.3㎡、道口标柱124根、渠道砌护289m、生产管涵8m/2道、渠堤修整178.2㎡、砂砾路面铺装4615.83㎡。

四、投资概算及资金筹措

项目概算总投资508.64万元(劳务报酬发放不低于120万元,发放劳务报酬金额占中央预算内以工代赈资金比例不得低于30%),其中工程费用468.47万元,其他费用为25.36万元,预备费为14.81万元。

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以工代赈资金400万,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108.64万元。(以工代赈资金用于工程建设和劳务报酬发放,地方配套资金用于其他费用支付)。

五、建设工期

2024年11月-2025年8月。

六、几点要求

(一)根据《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和《全国“十四五”以工代赈工作方案》要求实施本项目,一是按照《招标投标法》《以工代赈管理办法》及《村庄建设项目施行简易审批》的有关要求,符合村庄建设项目实行简易审批有关规定要求的,应优化可行性研究报告等审批,简化用地、环评、乡村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审批手续;必须建立完善村民参与决策监督和建设主体责任追究机制,确保项目实施公平公正、公开透明,防止暗箱操作、利益输送等情况发生,以工代赈项目应尽可能采用村民自建方式进行建设。二是项目业主单位要通过召开村民委员大会等方式宣传以工代赈政策,再次对有意愿的务工群众进行摸底调查,建立实名制台账,并留存会议照片和摸底调查台账备查。结合就业意愿和工程项目建设用工需求,充分利用项目施工场地、机械设备等,采取“培训+上岗”等方式,联合施工单位开展岗前技能培训和安全生产培训。三是项目业主单位与施工企业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应将优先吸纳返乡农民工、农村脱贫人口、易返贫致贫监测对象和其他低收入群体,劳务报酬发放比例应占中央以工代赈资金的30%以上,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尽量提高劳务报酬发放比例,劳务报酬发放周期最长不得超过1个月,能用人工的尽量不用机械、能用当地群众的尽量不用专业队伍等要求作为合同约定条款。项目业主要督促施工企业与务工群众签订务工合同,合同内容应包括务工人员信息、务工岗位、发放工资标准等列入合同相关条款。签订监理合同时,应将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务工组织管理、劳务报酬发放、技能培训、资料整理及监理日志应如实记录每日务工人数等要求作为合同约定条款。四是新庄集乡人民政府要会同施工单位做好群众务工管理工作,督促施工单位与务工群众签订用工协议、建立群众务工台账、工资发放台账和技能培训台账,劳务报酬应公开、足额、及时发放,严禁拖欠、克扣,不得将租赁当地群众机械设备等费用计入劳务报酬。施工单位要每月核定务工群众劳务报酬,形成工资发放表,按程序报项目业主单位审定后,在乡(镇)、村务公示栏对每批次劳务报酬发放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后经务工群众签字确认,一般通过“社保一卡通”发放至本人,并将劳务报酬发放台账、银行打款凭证等送发展和改革局备案,做好相关公示文件、影像资料、务工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务工台账、工资发放台账等及实施前、实施中、实施后各个环节资料留存,作为项目资料存档以备审查。监理单位要把以工代赈务工人员在施工现场的务工组织管理和劳务报酬发放等作为工程监理的重要内容,监理日志应如实记录每日务工人数。五是项目竣工后要建立项目永久性公示牌,明确项目名称、建设时间、资金来源、建设单位、设立公益性岗位的工种及数量等信息。六是项目建设单位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围绕以工代赈建设任务、以工代赈用工环节、组织当地群众开展培训情况和成效、吸纳当地群众务工就业情况和成效(包括返乡农民工、脱贫人口、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等)、当地群众获取劳务报酬情况(包括当地群众劳务报酬占中央以工代赈资金比例、是否公示到位、形式是否规范、时间是否及时等)等开展综合评价,并将评价结果作为项目竣工验收、审计决算的重要参考。工程验收后,必须及时办理移交手续,明确产权,建立资产台账,落实工程运行管护主体和责任,制定管护制度,确保项目建设成果得到巩固,工程长期发挥效益。

(二)按照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开工前各项前期工作,落实资金后争取尽快开工建设,早日发挥投资效益。

(三)严格控制投资概算,不得变更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不得擅自增加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或改变设计方案。如确需进行调整的,及时报告我局。

(四)项目建设单位要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以工代赈项目可以不招标。

(五)项目开工建设后,每月按时向我局报送项目建设进度及投资完成情况。项目建设过程中做好安全生产相关工作。监督施工方按时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确保不拖欠农民工工资。项目建成后,按有关规定及时组织验收。

(六)本批复文件有效期为2年,2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红寺堡区新庄集乡南源村基础设施改造2025年以工代赈示范项目投资概算表



(此页无正文)



                    吴忠市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10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红寺堡区新庄集乡南源村基础设施改造2025年以工代赈

                示范项目投资概算表

序号

工程或费用名称

概算投资(万元)

占总投资比例(%)

其中:劳务报酬金额(万元)

劳务报酬占申报中央资金比例(%

建筑工程

安装工程

设备购置

其他费用

合计

工程费用

452.94

15.53



468.47

92.11

120.45

30.11

1

道路工程

398.04




398.04

78.26

97.60

24.40

1.1

沥青混凝土加铺层

198.90




198.90

39.11

35.70

8.92

1.2

平面交叉工程

9.78




9.78

1.92

1.02

0.26

1.3

旧路路面病害处理

8.03




8.03

1.58

4.05

1.01

1.4

路肩工程

93.54




93.54

18.39

26.61

6.65

1.5

检查井加固

26.66




26.66

5.24

12.72

3.18

1.6

混凝土路面改造

60.36




60.36

11.87

17.28

4.32

1.7

1-0.5m钢管涵

0.77




0.77

0.15

0.22

0.06

2

渠道砌护工程

32.65




32.65

6.42

12.37

3.09

2.1

渠道砌筑

7.96




7.96

1.56

3.90

0.97

2.2

生产管涵

1.06




1.06

0.21

0.31

0.08

2.3

渠堤修整

0.11




0.11

0.02

0.04

0.01

2.4

d500Ⅱ级钢筋混凝土管

22.67




22.67

4.46

7.74

1.93

2.5

钢筋混凝土检查井

0.85




0.85

0.17

0.38

0.10

3

内涝治理工程

11.44

15.53



26.97

5.31

8.11

2.03

3.1

雨水管道及附属工程

8.41

15.53



23.94

4.71

7.05

1.76

3.2

原有晾晒场排水设施

3.03




3.03

0.60

1.06

0.27

4

砂砾路工程

7.31




7.31

1.44

1.36

0.34

4.1

砂砾路面铺装

6.65




6.65

1.31

1.20

0.30

4.2

1-0.5m钢管涵

0.66




0.66

0.13

0.16

0.04

5

安全设施工程

3.50




3.50

0.68

1.01

0.25

5.1

标志牌

0.36




0.36

0.07

0.08

0.02

5.2

道口标柱

2.55




2.55

0.50

0.69

0.17

5.3

示警桩

0.33




0.33

0.06

0.12

0.03

5.4

减速带

0.26




0.26

0.05

0.12

0.03

其他费用




25.36

25.36

4.98


1

建设工程监理费




7.03

7.03

1.38


2

设计费




11.71

11.71

2.30


3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试验费




2.34

2.34

0.46


4

清单控制价编制费




2.34

2.34

0.46


5

财务决算编制费




0.94

0.94

0.18


6

测量费




1.00

1.00

0.20


预备费




14.81

14.81

2.91


项目总投资

452.94

15.53


40.17

508.64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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