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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303002/2024-00553
文号
红发改审发〔2024〕158号
发布机构
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
责任部门
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4-10-25
名称
吴忠市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红寺堡区建筑机械车辆停泊场初步设计的批复
吴忠市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红寺堡区建筑机械车辆停泊场初步设计的批复

吴忠市红寺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报来《关于审批红寺堡区建筑机械车辆停泊场初步设计的请示》(红住建发〔2024〕64号)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建材市场周边工程车辆均停放在团结路路边,导致周边道路交通拥堵,造成停车难,乱停车等乱象,城市容貌差。该项目建成后将缓解建材市场周围各类机械车辆的停泊需求,对建材市场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基础设施保障。原则同意该项目实施。

    二、项目建设地点

红寺堡区建材市场。

三、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占地面积28452平方米,新建机械停车场28452平方米,预留停车位291位。

四、投资概算及资金筹措

项目概算总投资60.0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54.18万元,其他费用4.09万元,预备费用1.75万元。

资金来源为地方财政配套资金。

五、项目建设工期

2024年11月-2024年12月。

六、几点要求

(一)按照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开工前各项前期工作,落实资金后争取尽快开工建设,早日发挥投资效益。

(二)严格控制投资概算,不得擅自变更建设地点、规模和内容;如确需进行调整的,按程序办理。

(三)项目建设单位要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

(四)项目开工建设后,每月按时向我局报送项目建设进度及投资完成情况。项目建设过程中做好安全生产相关工作。项目建成后,按有关规定及时组织验收。

(五)本批复文件有效期为2年,2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红寺堡区建筑机械车辆停泊场投资概算表




                    吴忠市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10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红寺堡区建筑机械车辆停泊场投资概算表

序号

项目名称

概算价值(万元)


建筑

工程费

安装

工程费

设备

购置费

其他

费用

合计

工程费用

54.18

0.00

0.00


54.18

1

天然碎石路面

54.18




54.18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4.09

4.09

1

项目建设管理费




0.54

0.54

2

施工图设计审查费




0.07

0.07

3

招标代理费




0.24

0.24

4

编制清单及招标控制价




0.23

0.23

5

竣工决算编制及审核




0.22

0.22

6

项目前期咨询、施工全过程管理费




0.43

0.43

7

工程监理费




0.70

0.70

8

设计费




0.97

0.97

9

勘察测量费




0.11

0.11

10

建筑信息模型(BIM

技术应用费




0.31

0.31

11

检验试验费




0.27

0.27

预备费




1.75

1.75

项目总投资

54.18

0.00

0.00

5.84

60.02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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