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局:
报来《关于审批红寺堡区大河乡石炭沟土地开发整治(补充耕地)提质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红自然资发〔2024〕127号)及相关附件收悉。项目代码:2407-640303-15-01-959617。根据相关专家评审修改后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必要性
该项目的实施,通过对土地进行开发整治,优化水资源配置,采取节水和农艺措施,可大幅度提高项目区的植被覆盖程度,将有助于防止土地沙化,有效改善当地生态环境,实现生态、经济和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耕地“提质改造,补改结合”,是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的重要举措,能够改善灌区基础设施、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对保障粮食安全具有重大意义。原则同意实施该项目。
二、建设地点
大河乡石坡子村及平岭子村。
三、建设内容
建设规模227.59hm²(3414亩),耕地提质改造面积3390亩。灌溉与排水工程:新建9.9万m³蓄水池1座,配套高效节水、水肥一体化自动化灌溉系统;新建1000m³调蓄池1座;新建泵房2座;铺设φ315UPVC管线2条5.7km;铺设田间φ160-225UPVC干管13.68km,φ110-125UPVC分干管34km,φ90UPVC立管1.82km,φ63PE支管30.23km,φ16PE滴灌带2361.13km;配套建筑物515座,其中镇墩177座,方井7座,阀井197座,泄水井131座,排气井37座,穿固扩三干渠/2处。新建砂砾石田间路3条,路面宽4m,长6.445km,漫水桥1座(6×40m)。自动化及信息化工程:架设10kV输电线路3.95km、0.4kV低压线缆0.2km,新建500kVA箱变1台,200kVA变压器1台,调蓄池离心泵2台,蓄水池叠片同步自吸泵5台,自动反冲洗砂石+网式过滤器5台,全自动水肥一体机5台(8m³/h),调蓄池、蓄水池自动化泵站控制系统1套;田间自动化控制系统5套。地力提升工程:对项目区3390亩耕地增施生物有机肥,每亩0.3t,并进行土地机深翻。
四、估算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1685.33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1099.93万元,设备购置费385.73万元,其他费用199.67万元。
资金来源为国家统筹补充耕地指标交易资金。
五、建设工期
2024年8月至2024年11月。
六、几点要求
(一)请据此批复尽快开展前期工作,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办理有关手续。
(二)不得擅自变更建设地点、规模和内容;如确需进行调整的,及时报告我局。
(三)项目建设单位要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四制”管理。
(四)待落实相关建设条件后,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初步设计报我局审批,同时做好宁夏政务服务网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后续填报工作。
(五)本批复文件有效期为2年,2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红寺堡区招投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吴忠市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7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红寺堡区招投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项目单位:吴忠市红寺堡区自然资源局
项目名称:红寺堡区大河乡石炭沟土地开发整治(补充耕地)提质改造项目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取 招标方式 | ||||
全部 招标 | 部分 招标 | 自行 招标 | 委托 招标 | 公开 招标 | 邀请 招标 | ||
勘察 | √ | ||||||
设计 | √ | ||||||
施工 | √ | √ | √ | ||||
监理 | √ | ||||||
其他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