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农业农村局:
报来《关于审批红寺堡区新庄集乡洪沟滩村蓄水池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报告的请示》(红农发〔2024〕14号)及相关附件收悉。项目代码:2402-640303-20-01-341124。根据《关于红寺堡区新庄集乡洪沟滩村蓄水池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报告的咨询意见》(宁水咨司技发〔2024〕36号)、《关于印发〈红寺堡区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库实施方案〉的通知》(红党农发〔2023〕21号),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工程必要性
项目区位于红寺堡区新庄集乡洪沟滩村,现状主要种植玉米、黄花菜和甘草,从三干渠引水小畦灌溉。项目区已经规划为2023年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田间计划实施高效节水灌溉工程,本工程以现有骨干渠道工程和田间拟建管网工程为基础,新建调蓄水池和输水管道,对优化水土资源配置,提高水资源调控能力,保障粮食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原则同意实施该项目。
二、项目建设地点
红寺堡区新庄集乡洪沟滩村。
三、工程建设任务及规模
(一)工程任务。本工程任务是建设红寺堡区新庄集乡洪沟滩村蓄水池工程,提高水资源调控能力,为项目区田间高效节水灌溉工程提供水源保障。
(二)工程规模。项目区规划发展节水灌溉面积5632亩。新建蓄水池1座,设计容积9.9万立方米。输水管道设计流量0.33立方米每秒。
四、工程布置及主要建设内容
(一)工程等级和标准。本工程发展节水灌溉面积5632亩,属于小(1)型工程,首部加压泵站和蓄水池建筑物级别为4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5级,设计洪水标准为10年一遇。地震设防烈度为Ⅷ度。
(二)工程布置。在新庄集四支干渠(高口)桩号5+525处取水至新建洪沟滩蓄水池,输水管线从蓄水池取水至项目区拟建加压泵站处。
(三)主要建设内容。
1.引水工程。新建斗口1座,引水渠138米。安装测控一体化闸门1套。
2.蓄水工程。新建容积9.9万方蓄水池1座,容积梯形断面,池深6.5米,内坡比1:3.0。护坡采用砼框格内填卵石结构,厚0.3米,其下铺设复合土工膜(规格250克/0.5毫米/250克);坡脚采用现浇砼结构,宽0.8米,深0.6米;池底从上到下依次为0.6米厚壤土、复合土工膜(规格250克/0.5毫米/250克)。池顶四周设碎石路面和围栏。新建控制阀井1座,安装视频监控设备1套。基础采用素土翻夯处理。
3.管道工程。铺设输水管道3.39公里,采用DN600毫米预应力钢筋混凝土管(PCP管)。新建放空检修阀井1座,排气补气阀井4座,路涵16座,穿渠建筑物28座。
五、概算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1368.72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投资1093.09万元,独立费用102.36万元,建设征地补偿费122.29万元,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工程投资50.98万元。
资金来源为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
六、项目建设工期
2024年3月至2024年12月。
七、几点要求
(一)按照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开工前各项前期工作,落实资金后争取尽快开工建设,早日发挥投资效益。
(二)严格控制投资概算,不得擅自变更建设地点、规模和内容;如确需进行调整的,及时报告我局。
(三)项目建设单位要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管理。
(四)项目开工建设后,每月按时向我局报送项目建设进度及投资完成情况。项目建设过程中做好安全生产相关工作。项目建成后,按有关规定及时组织验收。
(五)本批复文件有效期为2年,2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红寺堡区新庄集乡洪沟滩村蓄水池建设项目概算审定表
吴忠市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2月29日
附件
红寺堡区新庄集乡洪沟滩村蓄水池建设项目
概算审定表
序号 | 工程费用或名称 | 投资概算(万元) | |||
建 安 工程费 | 设 备 购置费 | 独立 | 合计 | ||
第一部分 建筑工程 | 943.37 | 943.37 | |||
一 | 水源工程 | 553.94 | 553.94 | ||
1 | 蓄水池引水工程 | 33.21 | 33.21 | ||
2 | 蓄水池工程 | 520.73 | 520.73 | ||
二 | 管道工程 | 389.43 | 389.43 | ||
第二部分 机电设备安装工程 | 3.54 | 41.52 | 45.06 | ||
一 | 水机设备工程 | 2.97 | 31.93 | 34.90 | |
二 | 电气设备工程 | 0.07 | 0.75 | 0.82 | |
三 | 自动化工程 | 0.50 | 8.84 | 9.34 | |
第三部分 金属结构及 设备安装工程 | 86.34 | 7.99 | 94.33 | ||
第一至第三部分合计 | 1033.25 | 49.51 | 1082.76 | ||
第四部分 临时工程 | 10.33 | 10.33 | |||
第一至第四部分合计 | 1043.58 | 49.51 | 1093.09 | ||
第五部分 独立费用 | 102.36 | 102.36 | |||
一 | 建设管理费 | 21.86 | 21.86 | ||
二 | 工程建设监理费 | 16.40 | 16.40 | ||
三 | 勘测设计费 | 32.79 | 32.79 | ||
四 | 其他 | 31.31 | 31.31 | ||
1 | 安全生产措施费 | 26.09 | 26.09 | ||
2 | 工程质量检测费 | 5.22 | 5.22 | ||
第一至第五部分合计 | 1043.58 | 49.51 | 102.36 | 1195.45 | |
Ⅰ | 工程部分 | 1195.45 | |||
Ⅱ | 建设征地补偿工程 | 122.29 | |||
Ⅲ | 环境保护工程 | 23.56 | |||
Ⅳ | 水土保持工程 | 27.42 | |||
总投资 | 1368.7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