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红寺堡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报来《关于审批红寺堡区2024年保障性住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红建交发〔2024〕44号)及相关附件收悉,项目代码:2402-640303-04-01-916668。相关专家对中外建华诚工程技术集团有限公司编制的《红寺堡区2024年保障性住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了评审。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及修改文本,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该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缓解保障性住房分配压力,提升进城和外来务工、创业、求学人员和家庭的幸福感、获得感,优化我区营商环境,也能够提升城市整体形象和综合治理能力。原则同意实施该项目。
二、项目建设地点
扬黄路以东、金水街以南、中医院以西、二十一支渠以北。
三、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新建保障性住房104套,占地面积5.4亩,总建筑面积7600m²,配套建设室外给排水暖气管网、铺装硬化、路灯照明、围墙大门等基础设施。
四、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
项目估算总投资3465.6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052.4万元,其他费用248.22万元,预备费165.03万元。
资金来源为申请专项债资金,不足部分地方配套。
五、项目建设工期
2024年4月至2025年10月。
六、几点要求
(一)请据此批复尽快开展前期工作,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办理有关手续。
(二)不得擅自变更建设地点、规模和内容;如确需进行调整的,按程序批复。
(三)项目建设单位要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四制”管理。
(四)待落实相关建设条件后,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初步设计报我局审批,同时做好宁夏政务服务网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后续填报工作。
(五)本批复文件有效期为2年,2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红寺堡区招投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吴忠市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2月28日
红寺堡区招投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项目单位:红寺堡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项目名称:红寺堡区2024年保障性住房工程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取招标 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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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 | √ | √ | √ | |||||
设计 | √ | √ | √ | |||||
施工 | √ | √ | √ | |||||
监理 | √ | √ | √ | |||||
重要设备 | √ | √ | √ | |||||
重要材料 | √ | √ | √ | |||||
其他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