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生态环境局红寺堡分局:
报来《关于审批大河乡龙源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吴环红分发〔2023〕53号)及相关附件收悉。项目代码:2312-640303-16-01-788822。根据北京中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的《大河乡龙源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项目建成后将解决龙源村生活污水散排问题,提高农村卫生水平,完善和兴村基础设施,对红寺堡区全面推进农村污水治理工作和乡村振兴战略具有重要意义。原则同意该项目实施。
二、项目建设地点
红寺堡区大河乡龙源村。
三、建设规模及内容
新建De300-400聚乙烯高密度双壁波纹管污水收集管网10981米,铺设De110-160PE压力排水管2800米,配套De110聚乙烯高密度双壁波纹管户内排水支管3000米,排水检查井420座,成品一体化泵站5座,30立方米钢筋混凝土化粪池4座,50立方米钢筋混凝土化粪池1座,并对破损路面进行恢复16450平方米(路宽2米),采用20厘米C25混凝土面层+30厘米级配砂砾垫层+原路基土夯实。
四、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
项目估算总投资1806.93万元。资金来源为自治区环保专项资金与地方配套资金。
五、项目建设工期
2024年2月至2025年10月。
六、几点要求
(一)请据此批复尽快开展前期工作,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办理有关手续。
(二)不得擅自变更建设地点、规模和内容;如确需进行调整的,及时报告我局。
(三)项目建设单位要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四制”管理。
(四)待落实相关建设条件后,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初步设计并报我局审批,同时做好宁夏政务服务网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后续填报工作。
(五)本批复文件有效期为2年,2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红寺堡区招投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吴忠市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2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红寺堡区招投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项目单位:吴忠市生态环境局红寺堡分局
项目名称:大河乡龙源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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