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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宁夏南部生态保护修复与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吴忠市红寺堡区2023年度项目建设内容变更的批复
索引号 | 640303002/2023-00367 | 文号 | 红发改审发〔2023〕116号 | 生成日期 | 2023-05-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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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 | 责任部门 | 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 |
有效性 | 有效 |
区林业和草原局:
报来《关于变更宁夏南部生态保护修复与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吴忠市红寺堡区2023年度项目建设内容的请示》(红林发〔2023〕54号)及相关附件收悉。项目代码:2303-640303-64-01-125769。根据以往乔木种植经验,结合灌溉用水及后期管护,为提高资金利用率,加强项目实施、管理和效益发挥,自然资源局局务会议研究(〔2023〕6号),对部分建设内容变更。经研究,同意该项目变更。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变更建设内容
北海林场区域1466亩人工造林(生态林)乔木林栽植苗木69520株(河北杨8642株、红梅杏54790株、曹杏6088株)变更为栽植酸枣(容器苗)216968株,株行距1.5m×3m(每穴1株,148株/亩)。
二、具体要求
除上述变更内容,该项目的其他建设内容仍按我局《关于宁夏南部生态保护修复与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吴忠市红寺堡区2023年度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红发改审发〔2023〕60号)内容执行。该项目北海林场区域工程费用不变,原批复概算总投资不变。
请你单位督促相关施工部门严格按照变更批复调整后的内容认真组织实施,加强项目管理,维护原批复和变更批复的严肃性。
吴忠市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5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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